车辆事故对方全责折旧费怎么赔付(发生车祸对方全责都有什么赔偿)
车辆发生事故车辆折旧费需要谁赔
车辆发生事故车辆折旧费需要肇事方赔。
车辆发生事故的理赔方法如下:
1、报案,当车辆发生事故后,第一件要做的事情是报案,注意一定要保留好事故现场;
2、现场查勘,如果损失较小,保险公司会派人直接到现场来进行勘查,并出具《查勘报告》,如果损失较大,保险公司就会向交警报案,交警部门的工作人员就会介入现场,调查取证,并出具《事故认定书》;
3、定损,将车辆运往定损中心,并将车辆的损坏程度告知保险公司;
4、办理理赔手续,收集有关资料去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5、赔付,保险公司在经过计算后,将理赔金额打到车主指定的账户中。
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如下:
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致残赔偿项目,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
3、死亡的赔偿项目,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遭受精神损害项目,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精神损害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
综上所述,当事人发生车祸的应当立即报警,向警方提供相应的信息,警方对现场进行处理,对当事人的责任进行划分,确定赔偿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车辆事故对方全责折旧费怎么赔付
车辆的折旧费还要根据车辆的使用年限、事故受损程度以及车辆本身贬值率等因素,来判断能否获得折旧费赔偿,具体数额也会有所不同。
所以当发生车辆损失较大的交通事故时,向对方进行折旧费索赔,那可以请相关权威的二手车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再进行协商或到法院进行判决处理,评估结果法院是会予以认可的。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车被对方撞了对方全责折旧费怎么办
车辆事故如果对方全责,可以向对方要求赔付折旧费,但是我国目前对折旧费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需要和对方协商解决。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经过交管部门认定,对方负全责,那么受害方可以向肇事方索赔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失,但是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失中并不包括折旧费。只有一些特殊情况可以索赔折旧费,比如4S店门口的新车被撞,损毁严重,可以索赔折旧费。
我国目前没有法律对交通事故中的折旧费作出明确规定。所以想让对方赔付折旧费,只能和事故方协商,即使赔付,一般数额也不会太大。
如果开的是新车,在事故中损坏比较严重,比如大梁撞弯等。这种情况可以先把车辆开到专业机构进行损失评估,然后向对方要求赔付折旧费。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也可以去法院起诉解决。
新车被撞了,对方全责,折旧费能赔吗?
新车被撞了对方全责是可以要求赔偿折旧费的。
有充分依据法院会支持折旧费赔偿的诉讼请求。该费用届于事故的间接损失,投保的交强险与商业险均不赔偿,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如何赔偿,如果诉讼解决的,必须进行司法鉴定,对事故车辆发生事故后的价值减少进行鉴定。
正常保险公司车险条款中明确列明,不赔偿任何折旧损失(单独投保特殊险种除外,极为少见。)但是新车折旧是确实存在的问题。这个部分的损失,是可以利用法律武器进行主张的。法院一般也是可以认可的。具体的折旧金额是由国家认可的鉴定机构出具,一般在维修费用的20%~50%左右。鉴定费一般由提出鉴定一方先行垫付,后期可按照法院判决确定由谁出。
车被撞了对方全责折旧费怎么算
车被撞了对方全责的,其车在被撞后需要在鉴定后由权威部门进行折旧估算的,由法院认可的权威部门申请技术鉴定,计算事故造成的车辆折旧损失,再向事故发生地或责任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责任方赔偿其折旧费用。但是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折旧费的计算问题,其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车被撞了对方全责折旧费怎么算
法律分析:
车被撞了对方全责的,要对车辆进行折旧的鉴定,立即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将该车送往修理厂,对车进行损伤评估。当事人凭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找对方保险公司索赔。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折旧费,全责方应赔偿对方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车被撞了对方全责可以索赔折旧费吗
机动车辆假如发生事故导致价值损失,可以做汽车贬值鉴定。不能索要折旧费,但可以索要车辆贬值费。依据民法原理,一方过失造成对方损失,存有因果关系,归属于民事赔偿范畴。车子贬值损失与侵权行为具备直接的因果关系,因而“车子贬值费”归属于民事赔偿范畴。
机动车辆相互间出现了车祸事故,由过失的那一方负责赔偿;彼此都是有过失的,依照彼此过失的占比分摊责任。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路上行人相互间发生车祸事故,非机动车辆驾驶员、路上行人没过失的,由机动车辆一方负责赔偿;有证明证实非机动车辆驾驶员、路上行人有过失的,依据过失程度适度减少机动车辆一方的赔偿;机动车辆一方没过失的,负责不超过10%的赔偿。如果车祸事故是由非机动车辆驾驶员、路上行人刻意撞击机动车辆导致的,机动车辆这一方不负责赔付。机动车辆未参加的,由机动车辆所有人或是管理人在相当于相对的车祸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畴内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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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如何索赔折旧费
车被追尾后,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但不能要求对方赔偿折旧费。因为车辆的折旧费是不能具体估算的,所以法院也不支持这方面的赔偿。
根据《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塔河县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如何索赔折旧费
车被追尾对方全责,首先要对车辆进行车辆折旧的鉴定,当事人可以凭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及以及拿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