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的父母付了首付418万为张三夫妻买了一套位于北京大兴的住房,并且写在了夫妻共同名下。婚后呢,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款,前不久呢双方离婚,女方要求,房子呢归张三所有,扣除贷款后张三向自己支付190万元的房屋折价款。注意啊,反转来了,这个张三在开庭时拿出了一份与其父亲购房装修借贷事实的《生效判决书》。判决张三应该连本带息还给其父亲,原来啊,在这个案子开庭前,张三早就与其父亲打了一场借贷购房的官司,并且判决已经生效,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妻子已经和张三变成了共同债务人。也就是说妻子不仅拿不到房屋折价款,还要向男方支付19万,这份案件材料对于妻子是非常不利的,但是,x律师帮助妻子呢,施压法院要求立案第三人撤销之诉,使得法院牵头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大兴的房屋及全部债务都归张三,并给女方支付65万房屋折价款。有很多朋友说。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借贷购房是不成立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在实际案件中,已生效的判决书法官都会认定共同债务关系,x律希望,既然结婚了就不要有这么多的心思,尽量不要离婚,如果真的走到了离婚的地步,先咨询一下律师,避免出现对自己不公平的情况。关注姚律,无事多学法,遇事不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