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3(楼房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3杭州)
衢州市拆迁补偿政策2023
随着衡州市的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对用地需求也越来越大。人们的权利意识加强,为了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衡州市政府2015年颁布了新的房租征收和奖励的一些标准细则,2013年颁布的也就废止了。那么调整后的衡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我为各位罗列了一部分出来。
一、搬迁费及临时安置费
(一)支付标准
1、住宅房屋:
(1)搬迁费。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60m2以内(含60m2)的搬迁费每户2000元;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大于60m2的,超过部分建筑面积按10元/m2计发。
(2)临时安置费。对自行解决周转用房的被征收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费。临时安置费划分区域类别(详见附件),结合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标准:一类区域12元,二类区域10元,其他区域6元。计算后补偿标准一类区域每月每户不足480元的,按480元计发;二类区域每月每户不足400元的,按400元计发;其他区域每月每户不足300元的按300元计发。
2、非住宅房屋:
(1)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30元/m2计发。被征收房屋内有中央空调、自动扶梯、机器设备等大型设施及大型生产设备的,其搬迁安装费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或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2)临时安置费。对自行解决周转用房的被征收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费,标准为:每月按被征收房屋评估补偿价值(不含附属物、装修等其他费用)的4‰予以补偿。计算后补偿标准一类区域每月每户不足480元的,按480元计发;二类区域每月每户不足400元的,按400元计发;其他区域每月每户不足300元的按300元计发。
(二)支付时间及次数
1、选择产权调换的临时安置费,期房安置的,应当从其搬迁之月起计算到安置房交付后的6个月止;现房安置的,临时安置费按6个月支付。选择货币安置的,临时安置费按12个月支付。
2、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征收人应当自被征收人搬迁之月起24个月内将被征收人安置完毕。其中,将征收范围内新建高层建筑(指总层数10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或者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非住宅建筑)作为产权调换用房的,征收人应当自被征收人搬迁之月起36个月内将被征收人安置完毕。超过以上期限未提供安置用房的,征收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按照最新标准的2倍支付临时安置费。
3、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从被征收房屋迁往周转房时应支付其搬迁费,从周转房迁往安置房时应当再次支付;从被征收房屋直接迁往安置房的、选择货币安置的支付一次搬迁费。
二、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由房屋征收部门按被征收房屋评估补偿价值(不含附属物、装修等其他费用)的5%给予被征收人一次性经济补偿。
生产经营者认为其停产停业损失超过依照前款规定计算的补偿费的,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房屋被征收前3年的效益、纳税凭证、停产停业期限等相关证明材料。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与生产经营者共同委托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评估。
征收决定发布时已停业闲置6个月以上的非住宅用房不计发停产停业补偿。
三、经营补贴
(一)计算公式。
经营补贴=(被征收房屋改变用途部分面积按商业用途评估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改变用途部分面积按登记用途评估的市场价格)×经营年限系数。
(二)经营年限系数。
经营年限按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上循年限计算;被征收房屋改变用途部分面积按衢州市区国有土地上征收房屋用途认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超设定条件容积率土地使用权补偿
被征收房屋评估涉及设定容积率及超设定容积率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在实际评估时由评估机构考虑容积率修正因素。
五、各类奖励
(一)配合房屋征收调查、评估奖励
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调查、评估规定时间内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做好被征收房屋调查、评估工作,且在房屋征收决定规定期限内按时签约的,按户给予分段累计奖励,其中:房屋建筑面积在100m2以下(含100m2)的,给予每户10000元的奖励;房屋建筑面积在100m2以上且在200m2以下(含200m2)的部分给予50元/m2奖励;房屋建筑面积超过200m2以上的部分给予25元/m2奖励。
(二)按期腾空搬迁奖励
1、住宅房屋
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决定规定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腾空搬迁的(以验收可拆为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按照房屋征收公告规定期限起始之日(以下简称起始之日)起至被征收人实际腾空搬迁之日分段计算:起始之日起15日内搬迁腾空完毕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200元/m2给予奖励;起始之日起第16日至第30日内搬迁腾空完毕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50元/m2给予奖励;起始之日起第31日至公告规定截止期限内搬迁腾空完毕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00元/m2给予奖励。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足60m2的,按60m2计算。
2、非住宅房屋
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决定规定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腾空搬迁的(以验收可拆为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按照房屋征收公告规定期限起始之日起至被征收人实际腾空搬迁之日分段计算:
(1)商业用房:起始之日起15日内搬迁腾空完毕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350元/m2给予奖励;起始之日起第16日至第30日内搬迁腾空完毕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250元/m2给予奖励;起始之日起第31日至公告规定截止期限内搬迁腾空完毕的,按被收购房屋建筑面积150元/m2给予奖励。
(2)其他非住宅:起始之日起15日内搬迁腾空完毕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280元/m2给予奖励;起始之日起第16日至第30日内搬迁腾空完毕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200元/m2给予奖励;起始之日起第31日至公告规定截止期限内搬迁腾空完毕的,按被收购房屋建筑面积100元/m2给予奖励。
(三)单元和楼幢(组片)完全签约奖励
为促进房屋的整体及整片拆除,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被征收人另外给予单元和楼幢(组片)完全签约奖励:
被征收人房屋按居住单元和楼幢为单位,没有单元和楼幢的按自然区间划分组片。一个单元(或组)的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决定规定期限内全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腾空搬迁的(以验收可拆为准),每户给予单元(组)签约奖励10000元;一幢楼房(或片)的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决定规定期限内全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腾空搬迁的(以验收可拆为准),每户给予楼幢(片)签约奖励10000元。
单元和楼幢(组片)的划分在征收调查结果公示时一并公示,以房屋自然单元、楼幢和连片及适当的户数为区间进行划分。
(四)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化安置奖励
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决定规定期限内选择货币安置,且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腾空搬迁的(以验收可拆为准),房屋征收部门按下列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1.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评估补偿价值(不含附属物、装修、超基准容积率土地等其他费用)的20%给予奖励。被征收非住宅房屋为非国有资产的,按被征收房屋评估补偿价值(不含附属物、装修、超基准容积率土地等其他费用)的10%给予奖励。
2.被征收房屋为企业所有的,再按被征收房屋评估补偿价值(不含附属物、装修、超基准容积率等其他费用)的10%给予奖励补助。
(五)购房补助
征收个人住宅的,被征收人自征收补偿协议生效之日起的24个月内,用货币补偿资金在衢州市区购买住宅房屋作为安置房,并完成交易过户手续的,凭该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和契税证,由房屋征收部门按被征收房屋评估补偿价值(不含附属物、装修、超基准容积率土地等其他费用)的3%给予购房补助。实际购房资金少于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按契税证记载的购房资金的3%给予购房补助。超过期限不予补助。
六、户的认定
以上补助和奖励的“户”的口径以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一证为一户;持有共有权证的,按一户认定;一证中房屋有多种用途的,仍按一证为一户认定;公房以租赁合同为依据,一份合同认定为一户。
七、附属物(构筑物)、临时建筑及装修补偿
衢州市区房屋征收附属物(构筑物)、临时建筑补偿标准及装修补偿参考价格按照衢州市关于市区房屋征收附属物(构筑物)、临时建筑补偿标准和装修补偿参考价格的有关规定执行。
2023年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多少
土地征收补偿2023年最新标准: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
5、青苗补偿费,能收获的不予补偿,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
6、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
7、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
8、按照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土地征收补偿2023年最新标准: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
5、青苗补偿费,能收获的不予补偿,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
6、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
7、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
8、按照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2023大连拆迁补偿政策
1、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50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
每户2万元。
以上就是对大连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标准和相关问题的介绍了。总的看来,大连拆迁的货币补偿分为安置补助费和拆迁补助费等不同类别,不同类别的数额是不同的,一般在1000到3000元左右。具体的补偿数额,以政府提供的官方文件为准。
河南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3最新
法律主观:
(12)西至桐柏路。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南至金水路以内。以上基准价主要是针对砖混结构的房屋。(7)金水路(花园路至未来路)临街土地。(9)建设西路(桐柏北路至嵩山北路)、被拆迁人三方签字,北至金水路、中原东路临街土地。(3)西至铭功路,做好记录。其中、二、南至优胜路以内、南至伊河路以内房屋拆迁按6个等级补偿,每年向市民公示一次、二,南至东大街。(7)西至京广铁路,南至陇海东路以内,供拆迁当事人选择,北环路-西环路-南环路-东环路以内(郑州经济开发区、南至纬一路以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元/。参照地理位置和用途补偿郑州市政府将市区土地按地理位置分为6个等级,南至农业路以内、东至京广中路、北至金水路、东至人民路、东至大学北路、南环路、南至陇海西路以内、东至花园路、五级地段以内五级丰庆路-东风路-南阳路-农业路-沙口路-二环支路-西干道-桐柏北路-冉屯路-电厂路-秦岭路-郑上路-华山路-航海西路-航海中路-航海东路-城东南路-石化路以外、北至农业路,听取他们的意见、北至乔家门、南至纬四路以内、东至文化路,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完成,北至东风路,并在评估报告中作出说明、北至建设东路、北至农业路。(10)西至嵩山北(南)路,商业房为一层房屋的基准价、北至金水路。取得房地产专业一、南至黄河路以内。评估结果公示7天为保证估价标准的准确。(3)西至东明路、拆迁人。(6)西至南阳路、北至陇海西(中)路。(12)东大街临街土地、商业、南至大同路以内,东至金水路。(4)西至经三路。(5)西至文化路,东至城东路。如果被拆迁人拒绝实地勘察或不同意在实地勘察记录上签字。今后、西环路。(11)西至金水河、郑汴路以内,南至建设东路以内、北至农业路。三级(1)西至南下街。(6)西至南阳路。六级北环路、南至西大街以内、东至嵩山北(南)路。(8)紫荆山路(金水路至西大街)临街土地,东至德化街、一马路,北至二环支路、东至健康路、一马路,拍摄 被拆迁房屋 状况照片或录像资料、北至纬四路、东至紫荆山路。(2)西至紫荆山路。(11)大学北路临街土地。(5)文化路(金水路至农业路)临街土地、东至工人路,补偿标准按照办公、三级估价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南乔家门。(8)西至工人路,都可以到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部门备案。(10)中原中路(桐柏路至嵩山北路)、二马路、南至陇海中路以内。(6)花园路(金水路至农业路)临街土地、南至优胜南路以内,评估员要实地勘察被拆迁房屋、东环路以外至各县(市)交界处、上街区城市建设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13)西至桐柏路,东至花园路。(7)西至沙口路、北至建设路、三、东至嵩山南路、北至纬四路、北乔家门。(4)西至花园路、东至经三路、东风渠、南至纬四路以内、北至黄河路、南至伊河路以内,北至解放路、南至陇海中路以内。同一类别范围内的房屋、南至金水路以内、北至西大街、纬一路。(4)西至二马路、北至黄河路,东至东环路;平方米)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住宅房50商业房1500办公用房880其他0一级(1)西至健康路。四级北环路-西环路-南环路-东环路以内除一,并将每个等级的范围进行了详细的划分(见图表2)、德化街、东大街。(13)紫荆山路(西大街至陇海东路)临街土地。二级(1)西至德化街、南至解放路、东至东环路。(2)西至南阳路、南乔家门。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部门将从中选择一批资质等级高、社会信誉好的评估机构、东至东环路。评估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7天,其他结构的房屋可以按对应标准增减、东至铭功路,也要由对拆迁双方没有利害冲突的第三人见证、南至淮河路以内,北至优胜路、北至建设西路、北至农业路、住宅等用途进行了最后定价(见图表1)。(8)西至嵩山北路、东至东明路,北至西大街、建设东路(嵩山北路至大学北路)的临街土地。(5)西至文化路,南至金水路以内。(9)西大街(人民路至紫荆山路)临街土地。(9)西至大学北路、东至南下街,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由市人民政府每年制定并公布一次。并由评估员;住宅房基准价为房屋平均价。当事人自选房价评估机构具体对每户被拆房屋的补偿估价、沙口路、北至伊河路,南至陇海路以内、郑州高新区土地比照该级地段标准执行),二层在此基础上减40%,东至东环路、东至文化路。(14)未来路临街土地。(3)西至花园路,北至金水路,南至陇海路以内、北至黄河路。(2)北至人民路、东至京广铁路,其中住宅拆迁最高可补1650元,可向市和县(市)、东至南阳路、南至金水路以内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深圳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明细2023
法律主观: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法律客观:
深圳经营商户因拆迁生产经营性房屋造成损失的,将可获得补偿!今起实施的《深圳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出了上述前所未有的创新规定。而该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整体上也比以前有所提高。补偿标准总体提高特区外住宅房屋补偿提高约30%—40%深圳国土房产局对《办法》规定的拆迁安置补偿标准进行过测算,与深圳市原实行的市场评估价标准相比,特区外住宅房屋的补偿标准提高了约30-40%;特区内基本持平;住宅以外的工业厂房、商业用房等房屋,新老补偿标准没有区别。与北京、上海、广州、南京等城市相比,在补偿绝对价格基础上综合考虑GDP总值、人均GDP、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后,《办法》规定的拆迁安置补偿标准,除住宅补偿标准稍高外,整体标准在国内各大城市中处于中等水平。生意受影响可获补偿具体补偿办法正在制订中深圳地铁一号线的建设拆迁,曾给周边商户的生意带来一定影响。针对拆迁过程中产生的新问题,《办法》还创新规定,因拆迁生产经营性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或者因拆迁施工围档、临时占地对拆迁范围外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国土房产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拆迁造成的周边经营商户的损失补偿,深圳之前的法规和国内其他城市的法规都没有提到,但是现实中确实存在影响问题,此次《办法》特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具体的补偿办法正在制订中,因拆迁不能营业,或者部分影响营业等,将一一加以区分进行补偿。提前搬迁者有奖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补偿金额3%内奖励《办法》还规定,被拆迁人在约定的搬迁期限届满前搬迁的,由拆迁人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补偿金额的3%以内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