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诉讼时效两年还是三年(担保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对担保人的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法律主观:
首先看担保方式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其次是约定担保期限是多久。如果都没有具体的约定,依法应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诉讼时效是主债务期满之日起6个月的保证期间,在该期间内债权人向担保人主张权利的话,自主张权利之日起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如超过6个月的保证期间仍未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则担保人无须再承担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连带担保责任的担保期限和诉讼时效
六个月。根据查询找法网显示,连带担保责任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三年,连带担保责任的诉讼时效为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担保诉讼时效
担保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一般保证的诉讼时效应为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计算的三年,而连带责任保证应为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计算的三年。
担保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主债务的种类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订立的主合同是何种类型的债务,是给付金钱债务、交付货物债务还是付出劳务的债务。主合同的数额是指主合同的标的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和保证人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债务人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就要开始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的方式
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要比一般保证的责任大,因此,保证的方式是保证人如何承担保证责任的重要问题,在订立保证合同时,应当对保证的方式作出明确规定。
4、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是指保证人对哪些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的范围,明确是对主债务、主债务的利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内容的全部还是部分承担保证责任。
有资金能力的人,在遇到他人请求为其债务做担保的情形时,可以自行决定是否为其担保。但一旦成为担保人,那么在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形时,担保人需要履行担保义务,履行此义务后可以在时效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若是在担保人向债权人还款时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那么担保人将不得向主债务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 保证人未主张前述诉讼时效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主债务人同意给付的情形除外。
担保合同诉讼时效为多长时间
法律主观:
担保合同诉讼时效为三年。起算日期为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三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合同诉讼时效
法律分析: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如果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视为是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是债权人可以向保证人行使权利的期间,债权人如果没有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则保证人可以免责。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对于连带保证来说,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所以连带保证的债权人必须要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
债权人正确主张权利后,保证期间就会转换成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这就是说,债权人一旦在保证期间内正确主张了权利,保证期间的功能即已实现,保证责任再不会因保证期间已过而消灭,同时,诉讼时效制度开始发挥作用。也即是保证期间转换成了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这个诉讼时效属于普通时效,也就是两年,而既然是诉讼时效,它就可以依法中断、中止或延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