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抚养费多久可以起诉(男方不给抚养费多久可以起诉)
不给孩子抚养费多久可以起诉?
只要超过一个月没有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经过催要后仍然不能支付,就可以向法院起诉。应该知道,只要没有按离婚约定或者判决书规定支付的,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方支付抚养费。但必须是以孩子的名义起诉,否则法院不受理,因为以防有些人利用孩子的名义获得额外的财产。
一、不给孩子抚养费多久可以起诉
只要超过一个月没有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经过催要后仍然不能支付,就可以向法院起诉。
根据《民法典》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如何起诉孩子的抚养费
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
2、交到孩子父亲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
3、然后等待开庭审理
4、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5、如果您准备请律师,最好在一开始就去找律师咨询。抚养费依据: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
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综上所述,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所以,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起诉时必须以孩子的名义进行。
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多长时间起诉
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可以起诉。
因为按照规定,不给孩子抚养费只要超过一个月,经过催要后仍然不能支付,就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对方离婚不给抚养费的解决办法:
1、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根据相关规定,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倘若一方没有经济能力,生活不能自保,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不承担抚养费;
2、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可以减少给付;
(2)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3、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综上所述,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可以起诉。因为按照规定,不给孩子抚养费只要超过一个月,经过催要后仍然不能支付,就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不给抚养费多久可以起诉
法律主观:
不给抚养费随时可以起诉,只要找对了法院起诉是没有问题的,一方没有按期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即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民事诉讼法》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抚养费超过多久不给可以起诉
抚养费不支付多久可以起诉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根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不支付多久可以起诉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向父母索要抚养费。如果父母拒绝支付抚养费,子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
孩子抚养费的执行标准:
1、孩子的具体生活、教育等需要:这包括孩子的饮食、住宿、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开支;
2、付费方的经济状况:法院会考虑付费方的收入、财产、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其支付能力;
3、孩子的抚养方式:如果孩子归属于一方抚养,那么抚养费的支付方应该是另一方;如果孩子采取共同抚养方式,那么抚养费的支付方应该由双方共同承担;
4、其他具体情况:法院还会考虑其他具体情况,如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父母的离婚协议等因素。
综上所述,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是一项长期的义务,付费方需要严格按照法院的判决进行支付,如果无法按时支付,应该及时与另一方协商解决问题,避免因此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同时,对于受益方来说,也需要合理使用抚养费,确保孩子的生活、教育等方面的需要得到合理满足,避免浪费或者滥用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抚养费不给多久能起诉
不给孩子抚养费经过催要后,超过一个月,可以起诉。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登记离婚或诉讼离婚确定的抚养费数额,在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父母对子女抚养费的负担,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不给抚养费起诉的方法如下:
1、若是通过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一方可以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2、若是诉讼离婚的,一方可以凭借离婚判决或者裁定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如果对方确实没有支付抚养费的能力,可以双方协商解决或诉请法院变更抚养费金额。
不给抚养费起诉需要什么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离婚后另一方不给抚养费可以起诉吗
没有时间限制,一般超多一个月没有支付抚养费就可以起诉。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一条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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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费不给多久可以起诉
超过一个月没有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经过催要后仍然不予支付的,或者超过约定时间不知福抚养费的,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关于孩子抚养费不给多久可以起诉的问题,下面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孩子抚养费不给多久可以起诉
1、超过一个月没有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经过催要后仍然不予支付的,或者超过约定时间不知福抚养费的,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孩子抚养费不给起诉有用吗
有用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没有直接抚养的一方要向负有直接抚养义务的另一方支付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负直接抚养义务的一方可以代理未成年子女向法院提起抚养费纠纷的诉讼。法院经过审理后,会根据对方的财产收入情况做出判决。
三、抚养费不给法院会怎么处理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提起诉讼索要抚养费。判决生效后对方仍不执行的,可以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十年不给抚养费可以起诉吗
对方十年不付抚养费还是可以起诉的。任何时候,即使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在被抚养人成年后,即十八周岁以后,追索抚养费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向法院起诉,应该准备好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证据材料、离婚证及抚养孩子费用明细等。
如果是分期给付抚养费的,那么其17周岁至18周岁的抚养费可以追索;17周岁之前的,可以要求不直接抚养一方给付相关费用,但如果对方拒绝的,法律不干涉;对方愿意给付的,法律也不禁止。
如果约定一次性给付,或约定不明,或未约定的,且对方一直未给付的,那么,可以要求对方全额给付。
如果被抚养人已经超过20周岁了,即超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无论如何给付,原则上,都已经丧失了法律强制保护的权利。但此时,对方愿意给付的,还是可以的。
任何时候,即使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不拒绝的,法院不会主动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起诉的。当然,对方如果以已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那法院也只能是驳回起诉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抚养费的若干意见》中对抚养费的标准有相关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抚养费拖欠多久才可以起诉
只要拖欠抚养费,无论多长时间都是可以起诉的。
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后,由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支付抚养费,如一方未按期支付,直接抚养的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起诉,经法院判决后仍拒不支付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且追索抚养费一般不受三年诉讼时效限制。
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如果一方经法院判决后依然不给付抚养费,需要承担法律后果。
一、法院判决后,对方不履行,不支付抚养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的话,违反了刑法中的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二、拒付抚养费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有能力给付却拒绝支付。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刑法等法律规定,当事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主要包括:
1、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2、拒付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牵涉罪名包括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遗弃家庭成员罪。
对方不付孩子抚养费,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处理,具体如下:
一、如果男女双方是通过协议离婚,那么离婚协议中通常都会约定抚养费的标准、支付时间,因此一方可以直接起诉另一方,要求按离婚协议的约定支付拖欠的抚养费;
二、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的,另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的,抚养孩子一方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通过这些措施来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如果对方确实没有支付能力或者下落不明,那么可以用其财物来折抵子女的抚养费;
三、不管离婚后孩子归哪一方抚养,夫妻双方都有继续抚养和教育孩子的义务,孩子的抚养权会归其中一方,另一方也应当负担孩子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原告:梁××,女,汉族,1982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码:4036131982××××××××,户籍住址:海南省××县××镇县陶瓷厂,联系电话:1591×××××××。
被告:孙××,男,汉族,1971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码:4401041971××××××××,户籍住址:广州市××区××街××里××号×××房,现住址:越秀区东风西×号×房,联系电话:1354×××××××;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决原、被告间的非婚生女儿(200×年×月×日生)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10日前向原告支付抚养费¥3,000元至女儿年满18周岁止;
2、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告梁××于200×年×月通过网络与被告孙××认识交往,当时被告自称未婚且想找一个女朋友结婚,全盘隐瞒着已婚的真实情况与原告交往。在二人交往的过程中,原告曾经多次提出和被告结婚的要求,但被告均以自己父母和亲弟弟都在加拿大,如果要与原告在广州结婚就没有主婚人为理由推托。原告对此深信不疑,不再过问此事。直到200×年×月原告发现自己怀孕一个月,被告知道后表现得很高兴,于是原告再一次催促被告与之登记注册结婚。被告则说要和父母商量,直至被告怀孕5个月的时候,被告在原告的一再追问下,才不得不说出自己其实早已有家室。这一突如其来的事实让原告感到睛天霹雳,遂多番与被告吵闹要求其出钱让其去医院把孩子拿掉,但被告执意要原告生下小孩。直至200×年×月×日原告在被告的陪同下到广州市中山三院生下一女,原告入院生产一切费用均是被告支付的。原告出院当天,由于原告所生女儿黄疸偏高需要住院观察,被告借口方便其照顾女儿要转院到其单位附近医院住院,将其与原告的女儿抱走。之后原告再也无法见上女儿一面。20××年×月×日原告到被告所在公司即广州××实业总公司(位于:黄埔大道西××号××大厦×楼)寻找被告要求看望,被告趁原告不注意的时候把原告推开跑掉了,原告仍然无法见到其女。由于原告思女心切,无奈之下前往被告住处找寻被告及其女儿,在被告所住小区楼下保安处了解到被告的妻子是不能生育的。后来原告去被告的父母住处要个说法,被告及其妻子在电话里威胁原告说:要让原告生不如死,无论花多少钱都要找人把原告找出来搞死!
综上所述,被告欺瞒原告已婚事实与其生下一女并抱走原告女儿的恶劣行径,不仅狠狠的伤害原告的感情,严重影响原告将来的婚姻生活,更使原告倍尝骨肉分离之锥心刺痛!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此致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