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双方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父母双方离婚孩子抚养费不给会怎么办)
离婚了两个孩子一人一个抚养费怎么算
离婚后两个孩子抚养费的计算涉及多方面因素如收入、孩子年龄等。一般情况下,抚养费的标准是根据当地居民平均收入和生活成本来确定的。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归哪一方是在离婚判决书中被确认的。抚养费计算一般包括食宿、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支出。计算方法可以参考以下因素:1. 收入:夫妻双方的收入水平直接影响到抚养费的计算。通常情况下,人们会按照收入占比来确定抚养费。2. 孩子年龄:孩子的年龄对计算抚养费也有很大影响。例如,年幼的孩子需要更多的照顾和关注,所以抚养费应该相应地高一些;而年长的孩子相对独立,抚养费则会相应降低。3. 生活成本:生活成本的高低也会对抚养费的计算产生影响。区域差异较大,应根据当地居民平均收入和生活成本来确定标准。在计算抚养费时,还需要考虑以下因素:1. 抚养时间:根据孩子实际的抚养时间来确定费用支出。2. 补偿性付款:如果支付方与接受方之间存在巨大的经济差距,则会发生补偿性付款,为因离婚而受到不利影响的一方提供经济帮助。
离婚后抚养费可以协商吗?可以。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抚养费的标准,以达成一致。但是,协商的抚养费标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当地生活成本,双方要有共识,签署相关文书确保权益。
离婚后两个孩子的抚养费计算是比较复杂的,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建议离婚双方要保持沟通,并且可以寻求专业机构的帮助,以确定合理的抚养费标准,保证孩子的生活质量,避免孩子成长过程中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二、扩展内容
(一)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
(二)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三)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四)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
(五)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第四十五条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离婚两个孩子都归女方,男方应该给多少抚养费?
你好,具体给多少需要视情况而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从司法实践来看,一般法院判决抚养费判定抚养费的标准大致有如下因素:
(一)子女生活、上学、就医的实际需要;
(二)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固定收入一般是指工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津贴等;无固定收入的,可依当年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来定;
(三)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这与我国各地生活水平差异较大有关。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大致可分为:1、一次性支付,双方协商一个抚养费的总额,由一方一次性支付给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2、按期给付,例如可以按月、按季或年定期支付给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一般支付到子女满十八周岁时止。
如果抚养费不够,可以协议或诉讼要求增加,当子女原定数额的抚养费不足以维持目前的日常学习生活,子女有权起诉非直接抚养的父亲或母亲要求适当增加抚养费。
【相关法条】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42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58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父母离婚了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到30%比例给付
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
孩子到了18周岁已属于成年人,一般的情况已有自立生存能力,所以民法典规定孩子的抚养费原则上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
如果子女自立能力较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已经开始工作且收入能维持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以停止供给抚养费。
如父母经济条件许可,子女虽然已经年满18周岁,但存在以下三种情况,父母则仍然要负担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或有收入但不能维持生活的;
2、还在学校读书的;
3、没有生活能力与条件的。
注意这三种情况不是必须支付抚养费,不是父母必须的义务,而是需要父母的经济能力许可。如果父母没有这个经济能力,孩子则需要另寻他途了,成年人总要担负起应承担的责任。
关于关系到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的给付,若是由法院来判决的话,则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抚养费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人民法院认定自然人的监护能力,应当根据其年龄、身心健康状况、经济条件等因素确定;认定有关组织的监护能力,应当根据其资质、信用、财产状况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 担任监护人的被监护人父母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遗嘱生效时被指定的人不同意担任监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适用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确定监护人。
未成年人由父母担任监护人,父母中的一方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另一方在遗嘱生效时有监护能力,有关当事人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适用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监护人。
第八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与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订立协议,约定免除具有监护能力的父母的监护职责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协议约定在未成年人的父母丧失监护能力时由该具有监护资格的人担任监护人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依据民法典第三十条的规定,约定由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不同顺序的人共同担任监护人,或者由顺序在后的人担任监护人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两个孩子都归一方离婚抚养费该出多少
如果离婚时两个孩子都归一方抚养,根据被扶养方的收入及其他因素综合考虑,由离婚双方协商确定抚养费金额。
在我国,离婚后抚养费的数额是根据被扶养方的具体情况以及离婚双方的财力状况等多种因素来综合判断的,因此很难给出一个准确的答案,建议通过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进行确定。首先,被扶养方的情况是影响抚养费数额的重要因素。在两个孩子都归一方抚养的情况下,需要考虑被扶养方的年龄、身体状况、劳动能力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如果被扶养方较为年轻或有较强的劳动能力,抚养费数额会相应降低;反之,抚养费数额会相应增加。其次,离婚双方的财力状况也是决定抚养费数额的因素。需要考虑离婚双方的收入、财产、负债等情况。如果离婚双方收入高、资产丰富,抚养费数额会相应增加;反之,抚养费数额会相应降低。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因为涉及到多种因素的综合考虑,所以需要离婚双方进行协商或向法院申请判决确定具体数额。
如果被扶养方的情况发生了变化,如失业或患病等,抚养费是否可以减少?如果被扶养方的情况发生了变化,离婚双方可以重新协商或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费数额。法院一般会根据变化后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决定是否减少抚养费数额。
离婚后两个孩子归一方抚养的抚养费数额并非固定,需要通过对被扶养方的情况、离婚双方财力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确定具体数额。如被扶养方的情况发生变化,可以重新协商或向法院申请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九百二十九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保健等义务。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教育、保健等问题由父母行使父母权利和履行父母义务协商解决,或者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裁定。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
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
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下面了解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
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1
一、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离婚子女抚养费法律依据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四、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从上面内容可知,未实际抚养子女一方是否具有固定收入,会直接影响到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2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问题是怎样的
1、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由一方抚养,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给付离婚孩子抚养费;
2、抚养费包括孩子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并不是一定就按上述比例去支付的,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还应该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的给付方式
1、经济条件许可的,抚养费可以一次性给付;
2、不具备一次性给付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抚养费,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3
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
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对于那些有虚报、瞒报,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以此来确定数目。)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这一点全国各地法院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
相关子女抚养的法律法规: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