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走法律程序怎么走
交通事故处理要走哪些程序
交通事故处理需要走以下程序: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橘则任认定。
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
4、向人民法院起诉。
5、申请强制执行。
【法磨伍改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瞎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诉讼需要走哪些流程
法律主观:
交通事故诉讼要走的流程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等。
法律客观:
一、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要提醒大家注意以下四个问题:(1)谁是原告,有谁来主张权利,这看似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有许多当事人把它搞错了。当交通事故造成了人身伤害,要求赔偿的应由受害者本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宽喊发生死亡事故,应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包括被扶养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通事故造成物损的,要求赔偿应由该物所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告谁,谁是被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将车辆所有人(即车主)也做为被告,而不应该只告司机,不告车辆所有人(即车主);发生客伤事故应当将承运人作为被告。(3)诉讼请示中赔偿的项目要具体、确定,同时也要符合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继续治疗的,在提起民事诉讼时,请示法院保留诉权,而不应对尚未发生、也不确定的费用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切忌漫天要价,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诉讼请示,这样不仅得不到支持,同时也要相应的诉讼费用。(4)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当事人既可以向交通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被告所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交通事故、客伤事故发生在外地,而车辆所有人(即车主)或承运人在本市的,可以向本市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既可以减少诉讼成本,也可避免路途的劳累。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1992年12月1日法发(1992)39号《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第1条规定,当事人应交通道路事故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时,除诉状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1)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公安机关作出的责任无法认定的决定,如对公安机关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还应提交上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2)公安机关作出的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3)在公安机关调解时,双方经调解已达成的调解协议,调解书生效后另一方不履行的,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4)经公安机关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的,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终结书。三、对自己主张的赔偿项目、数额、当事人还应提交下列证据:(1)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应提交《伤残鉴定报告》;在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未作伤残鉴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应提交书面申请,要求人民法院作伤残鉴定。根据伤残评定的等级,要求对方赔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2)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的知巧胡,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提交医院的证明,凭医院的证明按照普及器具来计算残疾用具费。(3)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的鉴定,简称“搭拦三费”鉴定。在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未作“三费”鉴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应提交书面申请,要求人民法院作“三费”鉴定,根据鉴定的报告要求对方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4)医疗费的凭据,是指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5)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凭据,包括其亲属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费、住宿费折凭据及误工费证明。
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后来程序怎么走
一、处罚执行
公安铅核山机关交氏伍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日起五日内,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应当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同时依法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
二、损害赔偿调解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并采取公开方式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调解时允许旁听,但是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槐中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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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走法律程序
法律主观:
交通事故走法律程序也就是诉讼程序的,如果人民法院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必须要在立案之后派携六个月之内审理完毕,再加上起诉立案等时间尘搜伏,差不多总时间在九个月左右。适用简易程序则快很多。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漏斗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车辆事故流程怎么走
车辆事故流程具体如下:
1、现场勘查: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交通事故报案到达事故现场后,对现场进行拍摄、收集证据的过程。交通警察调查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客观、全面、及时、合法地收集证据;
(1)发生交通事故后,无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撤离现场。对事实、成因有争议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打122报告交警。车辆有保险的,应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到现场;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
2、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1)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2)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召集当事人到交通事故处理中心举行听证;
(3)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处罚:交通事故的处罚规定的构成: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需要对机动车驾驶员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其违章行为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罚;
(1)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对责任当事人作出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
(2)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
(3)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
(4)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5)完善处罚的相关手续;
(6)执行处罚。
4、赔偿调解: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1)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2)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3)交通事故调解赔偿的期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掘尺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5、诉讼途径解决:交通事故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可以向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起诉时,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人民法院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受理。
交通事故处理具体如下:
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2、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判姿高,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册薯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4、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综上所述,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警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交通事故一般程序
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如下:
1、确认安全:当发生交通事故时,首先要确保自身安全和其他人员的安全。如果有人受伤或者有危险,需要立即拨打紧急电话报警求助并进行救护;
2、保护现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需要保护现场,避免加重事故影响或者破坏事故证据;
3、交换信息:在保护现场的同时,需要与其他当事人交换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车辆信息、保险信息等;
4、报警处理:交通事故后,需要及时报警并等待交警到达现场进行处理。交警会进行勘查、取证,并制定事故认定书;银猛
5、保留证据:在事故处理过程中,需要保留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事故认定书等;
6、联系保险公司:及时联系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报案和理赔申请。
交通事故处理的原则一般包括以下几点:
1、保证人身安全:交通事故发生后,首要的原则是保证人身安全,及时采取必要的救护措施,避免继续发生意外事故;
2、保护现场: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需要保护现场,避免加重事故影响或者破坏事故证据;
3、交通畅通:在保护现场的同时,需要尽量保持交通畅通,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和影响其他车辆行驶;
4、交换信息:当事人之间需要交换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车辆信息、保险信息等;
5、报警处理: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及时报警并等待交警到达现场进行处理。交警会进行勘查、取证,并制定事故认定书;
6、理性对待:在处理交通事故时,需要保持冷静、理智,避免情绪化和激烈的言语或行为,以免影响事故的处理和解决;
7、依法处理: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行处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情况下的交通事故处理原则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操作步骤可以参照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行查询或咨询。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应保持冷静、理智,遵守法律法规,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升嫌规定》第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吵搏手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交通事故诉讼流程怎么走
交通事故诉讼流程如下:
1、起诉:向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准备民事诉状、证据,根据被告人数加一份,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和证据;源神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3、受理: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4、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5、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证人作证,宣读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进入法庭辩论环吵裂扰节,原告或者交通事故律师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或答辩,交通事故和对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意见,开庭审理阶段结束;
6、进入判决和裁定阶段: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升旦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处理交通事故流程都有哪些
一、处理交通事故流程都有哪些
1、竖誉亮处理交通事故流程如下:
(1)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一定要及时拨打110报警和120急救中心,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
(2)等待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如不服事故认定书,在2天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3)如仅只是车损,在报损后维修车辆,到保险公余宽司报销;
(4)在交警或交调委调解无果时,双方对赔偿金额协商不下,走法律程序诉讼解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虚码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