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败诉没钱交诉讼费怎么办(被告败诉没钱交诉讼费怎么办成老赖怎么办)
被告输了没钱交钱怎么办
被告输了没钱交钱的解决办法如下:
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1、申请强制执行是一定要做的,不能因为对方可能没钱就放弃自己的权利。
2、可执行的前提是法院判决胜诉,且判决生效。法院会去查明对方名下的财产,如果是公司的话就是公司账户、实物出资等等;个人的话财产会广一些,包括房产、账户、股票、车辆等等。
3、不能执行的话,看各个法院法官的执行情况,可能会有区别。有些法院终止执行,被执行人可能没有后果,如果是个人,有些可能涉及个人信用、限制消费、拘留等等,如果是公司的话,可能会处理法定代表人。
官司输了律师费的算法:
律师费和官司输赢是没有直接关系的,请律师是帮你打官司的,有劳动必须有报酬,所以你支付律师费是天经地义的,在请律师前需要有合同约定,律师费约定多少就是多少。
一般情况下除非协商一致或法律援助案件,律师都要收费,因为律师职业道德约定不得包打官司,而且律师提供的是法律服务而不是结果,所以不能也无法与最终的结果完全挂钩。另外,在法律允许风险代理的案件,可以协商在胜诉或达到当事人要求的条件后收费,但是,一般这个收费都比正常标准高,而且一般还是要先支付部分律师费用,诉讼费、差旅费等实际支出费用也由当事人负责。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综上所述,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被告败诉不交诉讼费怎么办
法律分析:败诉方不交诉讼费法院可以进行强制执行。诉讼费用具体由谁负担,要待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情况决定:1、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负担。2、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人民法院决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担。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打官司交不起诉讼费怎么办
法律主观:
您好!你咨询的打官司没钱交诉讼费怎么办的问题,律师告诉你一般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再审案件中依照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21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21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二、申请费什么情况需缴纳申请费?1、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2、申请保全措施;3、申请支付令;4、申请公示催告;5、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6、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等等。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55条第4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2、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此外《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还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诉讼费的承担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交不起费用官司还打不打?法院向打官司的人收取诉讼费,会不会使“穷人”因打不起官司而无处说理呢不会的。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是否缓、减、免,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1)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2)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人的;(4)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5)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46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2)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3)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4)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47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1)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2)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3)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4)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
法律客观: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被告没钱交诉讼费怎么办
法律分析: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 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第二百四十九条 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
被告败诉没钱交诉讼费怎么办
法律主观:
被告没钱交诉讼费,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败诉方没钱交诉讼费怎么办
法律分析:败诉一方如果没钱承担诉讼费怎么办,具体解释如下:1、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但要注意期限。《强制执行申请书》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对方拒不履行裁判确定的义务的情况下,根据已经发生效力的法律文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责令对方履行义务时使用的文书。2、判决书生效后,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 3、法院强制执行后,可以根据败诉方名下所持有物,进行估价拍卖,最后将金额返还给胜诉方。如果败诉方仍然不归还诉讼费山嫌,则会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者名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乎粗应当岁唯镇收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收取诉讼费用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医疗纠纷患方败诉无力交诉讼费怎么办?
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免、缓交;
你所描述的情形属于当时申请缓交的情形;
可再向法院申请免交;
如无法免交,法院会强制执行,但是一般情况下,法院很少仅强制执行诉讼费;
法律依据: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
(一)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二)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三)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四)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
(一)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二)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三)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四)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条 人民法院对一方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对方当事人败诉的,诉讼费用由对方当事人负担;对方当事人胜诉的,可以视申请司法救助的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决定其减交、免交诉讼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
三、关于诉讼费用的负担
《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对原告胜诉的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人民法院应当将预收的诉讼费用退还原告,再由人民法院直接向被告收取,但原告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被告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
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