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岁老人被车撞骨折赔偿标准
70岁老人摔骨折
70岁老人被撞骨折赔偿标准,要根据老人的伤情鉴定结果确定。首先赔偿的主要项目有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若是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电动车撞老人骨折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医疗等医疗人身伤害的费用。
(1)挂号费:挂号费的次数、科别与审核认定的治疗伤害所就诊的次数、科别一致的挂号费应当赔偿。
(2)检查费、治疗费等:根据伤疾的需要经治疗医院同意进行的检查、治疗等费用应予赔偿。未经治疗医院同意,受害人自行治疗与伤疾无关的费用或自行重复检查所花费的费用不计入赔偿范围,但确系治疗医院误诊而遗漏的伤疾除外。
(3)药费:必须确系治疗因伤害人的侵害行为所致伤害的药费。需外购药品的,应当有治疗医院开具的处方。药品的种类、数量应当与处方一致,没有治疗医院开具的处方,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不应计入赔偿范围。
(4)住院费:受害人根据治疗医院的要求需住院观察、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但治疗单位发出出院通知单后,受害人无正当理由故意延长住院时间而发生的费用不予赔偿。
另外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86岁老人被车撞到压到双脚左脚三指骨裂右脚三指骨折肇事方有保险应该怎么索要赔偿?
可以直接和保险公司协商理赔金额,但一般的保险公司私下协商赔偿的金额都比法院确定的要低一点,如果你怕麻烦可以协商处理。如果你想得到最权威的赔偿金额,就需要诉讼。诉讼需要鉴定伤残等级、营养期限、后续治疗费(不同地区可能存在一定的不同)。你可以主张的赔偿大概是伤残赔偿金、医疗费、营养费、鉴定费、医疗交通食宿费、鉴定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等,当然有些赔偿是有条件的,具体不再一一细说了。
75岁交通事故,脚背骨折了四根。对方全责。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超过退休年龄,不会赔偿本人的误工费。可以要求赔偿所有的医疗费、伙食费、床位费、家属护理费、交通费。如果电动车有损坏,可以适当要求赔偿。
如果经鉴定构成伤残,需要赔偿5年的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果必须购置残疾辅助器具,也可以按普通器具标准要求赔偿。
如果不同意调解的话,可以保留后续求偿权,在5年之后继续主张残疾赔偿金。
83岁老人的交通伤残赔偿问题
一、股骨头或颈粉碎性骨折,经医院手术行人工股骨头植换术,依据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4.8.8(f) 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因为髋关节占一侧肢体功能的60%,所以股骨头或股骨颈粉碎性骨折,经医院手术行人工股骨头植换术后,伤残程度已构成八级伤残。
二、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此外应在医疗机构申请伤害鉴定,此外医院出具的治疗证明都是对方应赔偿的依据。
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城市或农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你说的八级伤残,本来应该赔偿年限为30%×20年即六年的赔偿,因为老人已经83岁了,所以只能按最多五年的赔偿了。没有什么系数的(你说的我清楚,一级伤残75岁以上赔偿五年,十级应该赔偿半年,八级应该是一年半,没有这么算的),一般来说,75岁以上,伤残赔偿达不到5年的按实际年数赔偿,超过5年的,只能按5年赔偿。交通事故发生地城市或农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 ,全国各省标准不一样的,你可以咨询一下你们当地事故处理部门或法院,他们都有当地的标准的。
6.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8.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