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的共犯
借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车辆所有人一定承担责任吗?
借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是否担责,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的,存在以下两种情形:
1、借车给别人出了事故,车主没有过错的,车主不承担法律责任;由实际驾驶员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行政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负刑事责任。
2、但是车主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车主与驾驶员对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被害人死亡有共同过失的,成立交通肇事罪的共犯,需负刑事责任。
一、汽车借给别人开出了事故车主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情况有:
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车辆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3、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4、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二、车主和司机不是同一人的其他情形及责任承担:
1、基于车辆买卖关系: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2、基于雇佣职务关系:
车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司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应当与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司机追偿。如果车主只是将车出借给司机并无过错,车主对司机的交通事故不承担责任;
3、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的:
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盗窃、抢劫、抢夺行为:
因盗窃、抢劫、抢夺行为致使驾驶人与机动车所有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5、基于雇佣职务关系:
车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司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应当与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司机追偿。
(1)对受害人的责任承担(对外责任):
此种情况下,车主无疑为用人单位,司机只要是因执行用人单位工作任务致人损害就应由用人单位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司机存在过错与否在所不问。
(2)车主对司机的追偿权(内部责任):
车主对受害人进行了赔偿后,在用人单位能够举证证明侵权行为是由于其工作人员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且该行为超出了法律赋予的职权或单位的授权范围,车主(用人单位)则可以行使追偿权。
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与量刑:
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标准: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4、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5、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6、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8、严重超载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9、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
(一)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三)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什么是交通肇事罪的共同犯罪
法律分析:
交通肇事罪的共同犯罪,是指在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上述人员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过失犯罪当然就应当被排除在共同犯罪之外,而且,作为共同犯罪,各犯罪人之间理应存在犯意的联络,而过失犯罪的行为人根本不存在犯意,更无从谈起存在犯意联络了。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中,行为人主观上表现为过失,与他人无犯意的联络,是典型的过失犯罪,因而不存在共同犯罪的情形。在同一刑法体系中,既承认交通肇事罪为典型的过失犯罪,同时将过失犯罪排除在共同犯罪之外,却又在《解释》第五条中规定了交通肇事罪的共同犯罪情形,这与现有法律是相冲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触犯交通肇事罪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应判处什么
法律分析: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可分为以下二种情况:其一第一次肇事后,逃逸途中只注意吸取教训,而忘记其他义务导致再次发生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行为人的两行为均构成交通肇事罪。其二行为人肇事后,逃逸途中以尽快的速度逃跑且不顾多数人的生命安全导致多人死亡,主观故意由过失转化为故意,其行为侵害的客体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属于危害公共安全,对行为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责任人要承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责任。交通肇事逃逸要承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刑事责任,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承担七年以上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协助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协助交通肇事逃逸,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行为人只有协助犯罪嫌疑人逃逸行为的,构成窝藏、包庇罪;事前有通谋的,以共犯论处。
交通肇事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交通肇事罪的客体,是指刑法上所保护的重大交通运输安全。因为只有交通肇事并产生重大后果的才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仅仅是交通肇事而没有造成重大后果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样也不是刑法上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客体。交通肇事罪中所指的只要是发生在航空,铁路运输以外的陆路交通运输和水陆交通运输中的重大交通事故,对特定主体在航空运输和铁路运营中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应按照刑法有关条款定罪;
2、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必须存在交通运输过程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这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前提条件,也是交通肇事的原因。在交通肇事罪中,违规的行为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
(2)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必须造成重大事故,导致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也就是说行为人的违章行为与发生的严重后果之间应该也必须具备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才构成交通肇事罪。否则,虽有违章行为的存在,但无严重后果,或发生了严重后果,但不是由于行为人的违章行为所引起的,都不够成交通肇事罪。
3、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践中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
4、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既成立疏忽大意的过失,也成立过于自信的过失。交通肇事罪所强调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于发生事故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至于对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规定的注意义务,则既可能是明知故犯,也可以是过失,不影响交通肇事罪的成立。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对于其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持一种故意的心理态度,那么该行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以及其他相关犯罪论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