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条欠钱不还怎么起诉(有借条欠钱不还怎么起诉对方)
别人借我钱不还怎么办怎么起诉
一、别人借我钱不还怎么起诉
第一步:确定管辖法院
起诉前要确定的首要问题是向哪个法院起诉。原告可以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都比较远,也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步:写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原告、被告基本情况,原告明知被告下落不明的,应当在诉状中注明该情况,并尽可能提供被告的信息以及原户籍地;
2、诉讼请求,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如系给付物的,应写明种类和数量;如系给付行为的,应写明为何行为或不为何行为;
3、事实和理由,是民事诉讼原告对其诉讼请求的佐证和支持;
4、署名和时间,由原告签名或盖章,并签署时间。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三步:整理证据
这一步需要我们当事人准备证据资料,制作证据清单。
对于欠钱不还这类案件,我们一般要提供借条、转账记录、催款记录等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事实的证据,尽可能完整地还原借款过程、原告是否有催款、被告是否有还款等情况。
证据主要证明两点:一是借款合意,二是支付凭证。
所谓借款合意就是借钱的材料,微信、短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借条,欠条都可以。所谓支付凭证就是把钱给他人的材料,比如转账记录,银行流水,收条,证人证言等。
第四步:立案
即到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提供证据。
法院立案庭会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第五步:交费
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 法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第六步:等候审理判决
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
第七步:坐等还钱
没有其他,就等对方在法院判决的规定时间内还款就行。
第八步:申请强制执行
在判决生效后,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对方仍然没把钱全给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债务人借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索要欠款:
1、协商方式:如果他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该种方式比较便捷,但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保障。
2、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种方式有执行力的保证,但是用时较长。
3、支付令: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索要欠款。该种方式成本较低,但是容易失效继而转入诉讼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有借条怎么起诉欠钱不还的人
有借条起诉欠钱不还的人的步骤:
1、收集证据:确保您拥有充分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包括借条、相关的通信记录、支付凭证等。
2、寻求法律援助:您可以咨询当地的律师或法律咨询机构,以了解起诉的具体程序和法律要求,并寻求法律援助。
3、提起诉讼:根据当地的法律程序,您需要准备一份起诉状,并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和证据。您可以委托律师代表您起诉,或者自行前往法院提起诉讼。
4、参与诉讼程序:一旦诉讼程序开始,您需要积极参与并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证据和相关信息。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提出适当的申请,例如要求对方提供财产清单、进行财产查封等。
5、执行判决:如果法院判决对方归还借款并支付相关利息,但对方仍未履行判决,您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执行部门追回借款。
起诉需要的材料
1、刑事报案材料:包括报案人或警方提交的刑事报案材料,如报案书、报案人陈述、警方立案调查报告等。
2、调查材料:包括警方对案件的调查材料,如事发现场勘查记录、证人证言、物证、鉴定报告、现场照片或视频等。
3、案件证据:包括与案件相关的各种证据,如书证(文件、合同等)、物证(武器、毒品等)、口证(证人证言等)、鉴定报告(如DNA、指纹等鉴定结果)等。
4、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份证明、住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5、证人证言和陈述:包括与案件相关的证人的证言或陈述,可能需要进行调查、取证或在法庭上作证。
6、专家鉴定报告:在某些案件中,可能需要相关专家进行鉴定或提供专业意见,如法医鉴定、心理鉴定等。
7、其他相关材料:根据具体案件需要,还可能需要收集其他相关的材料,如银行记录、电话通话记录、电子邮件等。
对于欠钱不还怎么正确起诉?
起诉并不难,只是过程较为繁琐复杂,根据本人日常办案经验,整理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指引如下,并附相关文书范本,以供参考:
第一,确定管辖法院。起诉前要确定的首要问题是向哪个法院起诉,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可以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都较远,可以引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之规定,因双方对于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而争议标的为被告给付货币(即还款),那么接受货币一方即原告(收款人)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出借人作为原告起诉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起草《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即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所地或户籍所在地、联系方式等;(2)诉讼请求,写明诉讼请求中的具体金额及其性质,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律师费等;(3)事实和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原、被告之间的关系、借款的原因、借款的时间、借款的细节和过程、被告还款情况、原告催款情况。
第三,准备证据材料,制作证据清单。民间借贷纠纷一般需提供《借条》、《律师函》、转账记录、微信或短信聊天记录、催款记录等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事实的证据,证据要尽可能完整地还原借款过程、原告是否有催款、被告是否有还款等情况。
第四,立案流程。立案时建议先电话咨询当地法院立案庭,因为现在各地开始推行网上立案,如果需网上立案的,根据当地法院指引操作。前往法院立案庭递交材料,需提供原被告双方的主体信息材料:1、原告身份材料:原告是自然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原告是公司、企业等法人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加盖公司公章)。2、被告身份材料:被告是自然人需提交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信息或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等户籍证明;被告是公司、企业等法人需提交其企业工商登记信息(可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打印,。如果只有对方身份证号码和姓名,没有身份证复印件的,可以带齐案件材料前往法院立案庭开具《补充材料证明》,再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查询对方的身份信息(若只有对方微信号、支付宝账号等信息,没有对方身份证号码的,则需委托律师代理,由代理律师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前往腾讯公司或支付宝公司调取对方账号的实名认证信息,用于起诉)。起诉状和证据材料都是一式两份递交给法院,若被告为多人的,则每增加一名被告,应再提供一份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法院受理后,便会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
第五,案件受理费。对于一般的民事案件,法院是有司法成本的,起诉立案时需先向法院预交诉讼费,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减免,目前缴费方式也十分便捷,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或银行转账等方式缴纳。诉讼费最终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立案成功后,法院会一并出具《诉讼费缴费单》,务必在七日内按照指示缴纳诉讼费,否则案件按照撤诉处理。
最后,关于是否委托律师,温馨建议:如果金额较小,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可以由律师代书诉状或自书诉状,自己立案出庭;如果案情较为复杂则考虑委托律师全程代理,避免诉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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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
之前整理了民间借贷纠纷的立案指引后,没想到获得这么多赞同!同时,也有很多知友咨询后续庭审应该如何准备和应对,鉴于此,我也整理了庭前准备和开庭需注意的事项,以供参考:
很多人疑惑,案件立案后,就万事大吉等开庭了吗?
当然不是,立案只是案件进入诉讼程序的万里长征第一步。一般而言,案件立案后,法院会生成案件的案号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送达给被告,并告知被告举证期限和诉讼须知。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并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后续便是分配案件审理法官和排期开庭,确定开庭日期后,法院会邮寄(或电子送达)开庭传票,告知开庭时间和地点。与此同时,如果被告有提交答辩状或证据材料的,法院也会提前邮寄一份给原告,或者电话联系原告到法院领取被告材料。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在立案后一个月左右向原、被告双方送达开庭传票,如果立案后很长时间都未收到法院通知,不妨联系经办法官询问何时开庭。
收到传票后,原告方就可以开始着手准备开庭的材料,做好庭前工作准备。一般而言,需要提前准备的开庭文件如下:案件要点、质证意见、法律法规、证据原件。
1.《案件要点》。庭审过程中,法官往往围绕案件双方争议的焦点和需查明的要点进行询问,例如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法官往往会针对:借款本金和利息、借款用途、借款具体交付、还款金额等情况进行询问,建议将以上要点先行整理,方便庭审过程中快速回应法官的询问,而不是等法官询问时,才匆匆忙忙地翻材料。如果双方存在多笔借款往来的情况下,建议将每笔借款的转账时间、金额等整理成表格,方便回应法官询问,必要时可提交一份给法官参考,便于法官迅速了解案情,知悉我方的计算依据,加快庭审进程,也可给法官留下良好的印象。
2.《质证意见》。顾名思义,是指对被告方及第三人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的意见。在被告庭前提交了证据材料的情况下,原告方务必仔细核察证据,并从证据的“三性”提出己方的意见,便于在庭审质证阶段,快速地发表质证意见。当然,如果被告当庭才提交证据材料的,我们可以要求法官延期质证,庭后提交书面的质证意见。
3.《法律法规》。一场诉讼中,除了证据之外,最关键的便是法律法规。一般情况下,当我们提出某项诉讼请求时,法官可能会询问,该项诉讼请求的依据何在,此时,我们便可以准备好的法律法规条文回应法官,有理有据。
4.《证据原件》。在法庭调查过程中,关键的一个环节便是核对证据原件,由于立案时我方提交的证据皆为复印件,因此在庭审过程中,需将证据原件出示给被告以及法官核验。如果证据无原件,对待证的事实则非常不利,法官也无法认可证据的效力,所以务必保存好证据原件,并在庭审过程中出示。
准备好开庭文件,便可安心等待开庭,建议在开庭前1-2天再次联系经办法官询问开庭时间和地点是否有变更,被告方是否有提交证据或补充证据。
庭审主要分为:庭审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和判决四个阶段,其中较为重要的是,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
一、庭审准备
(一)宣布开庭
1、合议庭确定开庭的,审判长敲击法槌,宣告开庭审理。
2、如当事人无正当理由缺席的,应宣布缺席审理及其理由。
(二)告知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1、宣读法庭纪律
2、告知是否申请回避的意见。宣布决定后应询问当事人是否服从决定,如不服从,告知其有复议的权利,但不影响庭审的继续进行。
二、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是解决案件事实认定问题,重点是争议事实进行举证和质证。
(一)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及理由原告诉讼请求,如果诉讼请求和诉讼理由无变更的,只需回答与起诉状一致即可。
(二)被告进行答辩。被告答辩时,需认真听清对方的答辩要点,并做简单记录,便于后续辩论时进行反驳。
(三)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
1、原告举证被告质证;
2、被告举证原告质证;
原告就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证据链的完整性、证明目的等依次明确发表质证意见。被告无故当庭才提交证据的,可以要求法官追究被告无故逾期举证的责任,并可要求庭后给出合理的质证期限,再提交书面的质证意见。
3、原告被告相互发问。
(四)法庭调查阶段的庭审小结
1、法官发问;
2、法庭当庭认定固定事实;
3、总结争议焦点。
三、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双方当事人运用证据及法庭调查的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全面系统地阐述自己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并对对方的观点、理由进行反驳的过程。在辩论结束后,法官一般会询问双方是否有调解的意愿,能调则调。
四、评议和宣判阶段
1、合议庭评议;
2、宣判程序;
一般情况下案件都是择日宣判,另行通知,具体判决结果需等看到判决书内容才知晓判决结果。
收到判决后,原、被告双方都有权在15日内上诉,如果双方均未上诉的,判决则生效,被告按期履行判决,未履行的,原告可径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写在最后:看到这里,可能不少人对繁杂冗长的诉讼程序望而却步,尤其是第一次诉讼,难免会担心自己是否能应对如此复杂的程序。但是,程序的复杂是保证公平正义的前提,只要是合法的权益,无畏繁杂与费时,胜诉的天平终将向你倾斜,而且,每次诉讼是对“老赖”的不纵容,也是对法治之践行。
三更:
鉴于《民法典》实行后,原《合同法》已经失效,遂对《起诉状》进行了修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也进行了相应的修正,民间借贷利率的计算标准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具体算法可参考以下文章,祝各位知友早日追回属于自己款项!
欠钱不还怎么办,怎么起诉
你好,如果有人欠你钱不还,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来追回欠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您需要先确定被告所在地,然后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您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提交到法院:
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
其他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去来信函等。
在提交起诉状后,法院会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会在7日内立案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收到诉状之日起7日内向原告送达不予受理裁定书。
你明白了吗,希望能帮助到您,谢谢
个人之间借钱不还怎样起诉
法律分析:
个人借钱不还的起诉流程:一、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递交;二、法院审查是否立案。案件被受理后,法院会给一份缴费通知书,按照指示向指定银行缴纳诉讼费用;三、等待法院通知开庭。借钱不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要回:1、债权人与债务人通过协商方式解决,提醒对方尽快清偿债务;2、债务人拒不还款,双方协商无效的情形,债权人需要事先准备借条等相关证据,然后可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受理。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衍生问题:
朋友借钱几千块不还怎么办
朋友借钱几千块不还可以起诉,起诉流程:
1、准备起诉书,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
2、原告必须准备证据资料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准备好了再向法院提供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
4、一般在7天内,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
5、原告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欠钱不还应该怎么起诉?
1、借钱的第一步就是要立下欠条,保留借款的相关证据。千万不要因为了解债务人,信任债务人不写任何欠条。无论如何一定要保留好真实的证据,如借条、欠款欠条、借款聊天记录等,做这些都是预防万一,作为走法律程序的证据,更好地维权。
2、欠钱不还可通过催收拿回欠款。首先就是直接叫债务人还钱。在此之前收集好之前的借条,借款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给。如果债务人忘记借款,可以拿出来证明给债务人,让其清楚存在欠款的事实。
如果债务人说最近手头紧,要缓缓,宽容一下。朋友在关键时候说没有钱可能就是想拖延时间不还钱,这个时候就可以告知债务人将其告上法庭,有一定的震慑作用!债务人可能会乖乖还钱,就不用真正要走法律的途径,浪费时间和经历。
3、如果经过多次催收仍然不还,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欠钱不还,到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一方承担,但原告要先垫付。法院判决胜诉后,有时由于欠债人没有可执行财产,可能会出现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
值得注意的就是起诉时,就先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申请法院快速查封、冻结欠债人的资产,也可以把这一点理解为将胜诉款项最终执行到位第一步。同时需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在申请诉前保全15日内提起诉讼,否则诉前保全将无效。
扩展资料
法院对于各类案件的管辖范围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在大多数情况下,民事案件是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如甲签欠乙的钱,要看甲是住什么地方,就到甲的住所地的法院进行起诉立案;但如果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则一般是在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法院起诉立案。
如果是房产继承纠纷,则在房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立案。大部分案件的原被告都是一个县的,不存在管辖争议,直接到所在县法院起诉即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起诉
有人欠钱不还有借条是否可以起诉他
法律分析:如果是合法的借贷关系,法律是保护的。只要是合法的债务,都要按期偿还;如果没有还清债务,对方可以起诉,法院可以对你的一切合法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当然,对于维持基本生活的财产,法院一般不会强行处置。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五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