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全责对方没受伤要赔误工费(我全责对方没受伤要赔误工费 对方网约车)
两车相撞自己全责,保险公司会赔对方误工费吗?
如果双方只是车损的。没有人员受伤。保险公司原则上不赔无责方人员的误工费。只是赔偿车辆的损失。如果无责一方的人员需要误工费的赔偿。可以起诉肇事车以及车辆的保险公司。具体是否赔偿误工费由法院来裁决。法院也是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是否赔偿误工费。
但是。五责一方的车上有人员受伤。住院治疗的。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等。全责一方的保险公司是应该赔偿的。
我的全责,他要误工费,现在有没有这样的说法?
一、撞车全责对方要误工费是合理的吗?
撞车全责对方要误工费是合理的。出现交通事故的时候就需要对交通事故的受害者进行赔偿,赔偿的费用和标准要根据受害者受伤的情况而定,出了交强险可以赔付的项目孩之外,一般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治疗过程中的伙食费住宿费以及护理费等等。
二、交通事故工伤误工费如何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工伤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4、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
5、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对此,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
6、《条例》规定与最高法院《若干意见》有一定的差异。前者的计算标准已如上所述,而后者是这样规定的: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赔偿标准高于《条例》规定。由于《条例》仅仅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因此,人民法院在确认该项赔偿额时有可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进行审理。同时,医院还应注意部分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项赔偿额的计算有专门的规定。
7、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交通事故住院期间涉及到的各项费用需要肇事方进行赔偿,我们在正文中对于误工费的计算方式和计算起止时间给出了非常具体的解释。但实际上,对于赔偿的项目以及金额都可以双方进行协商,就某一个金额达成一致也是可以的,到那时需要注意相应的法律风险问题。
我全责对方没受伤要赔误工费
法律主观:
对于你全责的交通事故,是需要支付对方误工费。但你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误工费是指 赔偿义务人 应当向 赔偿权利人 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对方要求的是不是误工费)2、误工费有其自己的计算标准,需要对方证明(提供)对误工费的计算标准,计算方式。3、对于该标的是否值得对方起诉,需要你自行考虑。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 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 和 死亡赔偿金 。
电动车互撞被要求付全责且几乎无伤但受害方要求索赔误工费一万怎么办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
首先,根据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按照“谁有过错谁负责”的原则确定责任,确定责任后应当进行相应的赔偿。如果受害方没有过错,则其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
其次,关于受害方索赔误工费一万的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受害方确实因为事故而导致了经济损失,例如因为伤病需要请假休息而导致了工资损失,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应得的工资,并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索赔金额应当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衡量,并不能简单地要求一万的赔偿。
建议双方先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劳动仲裁部门或者人民法院申请解决。在处理此类纠纷时,需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并尽可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处理我方全责对方无人员受伤的情况下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处理我方全责对方无人员受伤的,需要赔偿对方的误工费,车辆维修费或者车辆损坏赔偿,这些都是可以双方协商处理。交警处理就会扣留驾驶证和行驶证,再等协商一致。肇事当事人须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经过,按现场处理民警预约的时间到大队事故中队办理有关手续。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无人受伤自己认全责的话当然也需要赔偿的,比如对方修车的费用其实就是应该由主要责任人全部赔偿的。另外,交通事故中的责任认定问题本来就应该由交管部门来完成,驾驶员自己不能觉得反正也没有人受伤,自己就承担下了全部的责任,除非驾驶员自身也确认交通事故就是由自己的违章引起的。如果没有伤者,交通事故只造成物损,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一方,可以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求交警部门进行调解,达成赔偿协议。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对交通事故认定及赔偿存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一方不服调解协议的,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我全责对方要赔误工费
法律分析:负全责的需要支付对方的误工费。是否赔偿误工费一般从以下两方面考虑:1、如果没有人员伤亡,则不会产生误工费。2、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交通法规定,除了运营车辆要赔份钱以外,其它车辆不赔偿误工费。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轻微剐蹭,我方全责,对方要求赔偿误工费,折旧费,交通费!!
交通事故误工费保险公司是会赔付的。误工费的计算是交通赔偿案件中比较容易起争议的地方。误工费由全责方负责赔偿。赔付方法与交通事故的保险配一致,先由交强险赔付,不足部分由商业保险补齐。超出商业保险赔付范围的,由肇事人承担。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误工费按照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和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来计算具体误工天数,然后结合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以及个税完税证明等计算误工期间的总收入损失。 一般以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来计算。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即误工费=收入×误工时间。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来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受害人的误工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三补,如饭补、车补和话补、奖金和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没有工作误工费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发生交通事故对方没有工作误工费可以要求赔偿吗
1、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没有固定工作也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若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能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交通事故有人伤对方全责该怎样处理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我全责是不是要赔对方误工费
针对你的问题,回答如下:对方的相关损失,可先由我方的交强险在保险范围内理赔,超过交强险范围的,由我方及商业险保险公司承担。
对方可以要求误工费的损失,我方也需要赔偿。
遭受人身损害可以索赔的项目大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若后续有因伤致残的情形发生,可以索赔的项目除第1项外还可以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
希望这个答案对你有所帮助,加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