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9级伤残赔偿标准(交通意外9级伤残赔偿标准金额)
意外险9级伤残赔偿标准
法律主观:
从 工伤保险 基金按 伤残等级 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七级 伤残 为13个月的本人 工资 , 八级伤残 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 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等等。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车祸九级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车祸九级伤残鉴定标准主要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来确定,赔偿标准则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关于车祸九级伤残鉴定标准,通常参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这一国家标准。九级伤残在这一标准中通常指的是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的情况。例如,四肢长骨骨折不愈合或者假关节形成,属于九级伤残的一种情况。
在赔偿方面,九级伤残的赔偿金额涉及多个项目。首先是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确定。其次是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则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残疾赔偿金是一个重要的部分,它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也是赔偿的一部分,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以具体例子来说明,如果某人在车祸中受伤导致九级伤残,他可能会获得以下赔偿:医疗费根据实际支出计算;误工费按照他的工资和误工时间计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和护理时间计算;残疾赔偿金则根据他的伤残等级和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则由法院酌情判决。
综上所述,车祸九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和赔偿标准都是多方面的,需要考虑受害人的具体情况和当地的法律规定。
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1、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8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8 个月= 20408 元.。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 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8 个月×2551 元=20408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 个月 ×2551 元=5102 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0408 元加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20408 元加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5102 元,最终为45918 元。
下班路上遇车祸,定为9级伤残,想请问下赔偿金怎么计算。
交通事故赔偿按照上海城镇标准计算:
1、医疗费:凭医院票据;
2、伤残补偿:4年x36,230=144920元;
3、精神损失:10000元(参考);
4、误工费:三期鉴定中误工时间x2500/月;
5、营养费:20-40/天x住院时间 或 三期鉴定中营养时间x20-40/天;
6、护理费:住院时间 或 三期鉴定中护理时间x实际护理人员损失(参照误工或100元/天)
7、交通费:凭单据。
保险鉴定伤残9级交通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1.保险鉴定伤残9级交通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1、医疗费用,医疗费用补偿金额=医疗费用、住院费用和其他医疗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偿金额=3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营养费补偿金额=根据残疾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也按20元/天标准计算)。
4.误工费(时间、收入)误工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因伤致残者,可计为伤残评定前一日。损失时间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日/月/年)×损失时间或(30,293元/365天)×损失天数。
5、护理费、陪护费,补偿金额=按陪护的损失时间×陪护时间或(40元-60元)×陪护时间。
6.交通费补偿金额=实际交通费(凭票)
7.住宿补偿计算公式住宿补偿金额=一般公务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可按100元/天计算)
8.残疾补偿
(1)、受害人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4129元×20年×0.2(9级残疾赔偿指数)=56516元;农村居民伤残赔偿金=3438元×20年×0.2(九级伤残赔偿指数)=13752元。
(2)受害者年龄在60-74岁之间的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4129元×[20岁-(受害者实际年龄-60岁)]×0.2(9级残疾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3438元×[20岁-(受害者实际年龄-60岁)]×0.2(9级残疾赔偿
(3)75岁以上城镇居民伤残赔偿=14129元×5年×0.2(九级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伤残赔偿=3438元×5年×0.2(九级伤残赔偿指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器具费=常用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10.受抚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生活费补偿金额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10706元×(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人数×0.2(9级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被抚养人生活费补偿金额农村居民=3349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
(2)18-60周岁有扶养人的居民生活费补偿金额=(10706元×20年)÷有扶养义务人人数×0.2(九级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扶养人生活费补偿金额=(3349元×20年)÷×
(3)60-74岁城镇居民赡养人生活费补偿金额={10,706元×[20岁-(死者实际年龄为60岁)]}负责赡养被赡养人人数×0.2(9级伤残赔偿指数)(如受害人死亡,不乘以残疾补偿指数)农村居民赡养人生活费补偿金额={3349元×[20岁-(死者实际年龄为-60岁)]}赡养被赡养人负责人数×0.2(9级残疾补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残疾补偿指数)
(4)赡养人年龄在75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生活费补偿金额=(10706元×5年)÷有赡养义务的赡养人人数×0.2(九级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金的农村居民生活费补偿金额是指赡养人补偿金额=(3349元×5年)有赡养义务的赡养人人数×0.2
11.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确定。
综上所述,如果他人在交通事故中致残,那么肇事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需要赔偿的项目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因此,当出现残疾时,有必要对其进行残疾认定,从而更好地保护其合法权益。
百万购车补贴
9级伤残保险公司能赔偿多少钱
交强险保险公司赔偿限额为: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如果肇事者购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公司根据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赔偿。
《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公告》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综合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保监会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责任限额调整方案。新责任限额方案内容如下: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上述责任限额从2008年2月1日零时起实行。截至2008年2月1日零时保险期间尚未结束的交强险保单项下的机动车在2008年2月1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在2008年2月1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责任限额执行。
特此公告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一日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相关规定
第六十五条 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六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以及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