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保险公司赔偿太少怎么办(事故认定书下来怎么谈赔偿)
保险公司赔的太少怎么办
法律分析: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您可以要求交强险以及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先进行赔付,剩余不足的部分才由您承担。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您可以要求交强险以及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先进行赔付,剩余不足的部分才由您承担。
对方全责,保险公司赔付的少,怎么办
交通事故全责方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首先,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也是当事人就民事损害赔偿问题向法院提交的重要证据。
其次,可以起诉,侵权方和车辆的保险公司一起列为被告,保险公司在其承保的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的侵权方赔偿。
再次,诉讼费由你先行垫付,可以在起诉中要求被告承担,胜诉后法院会判决,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被告不出庭,可以缺席判决。
也可以跟自己的保险公司协商,用“代位追偿”(代位追偿的意思是指,如果你与对方车辆相撞,交警判对方全责。但是因为对方只购买了交强险,个人经济能力也不佳,无法进行赔付。这时你可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先把修车的钱赔给你,然后由保险公司去向对方追讨赔偿款。)让你的保险公司先赔付你,如果保险公司拒绝,你就威胁告到保监会,已经规定施行了。保险公司不执行是要被罚款的(几千块保险公司肯定给你了掉的)。
真退一万步讲,前面的都不行,到时候你凭事故认定书起诉他和他的保险公司。不用请律师的,法官看过就懂得。100%赔钱。
1、首先直接去工商局(这个你要先弄清楚他的投保公司是登记在市局还是省局),弄清楚以后,到所在工商局有个企业信息科,花一块钱,拉一张对方保险公司的企业信息,盖章。
2、去开具事故认定书的交警支队凭事故责任认定书拉出对方车主、驾驶员的信息(不需要盖章)。
3、到地方法院,大厅办事人员会给你一个模板,填好起诉书,交50块诉讼费,把发票、定损单、责任认定书、维修清单以及起诉书复印4份,车主信息、驾驶员信息、保险公司信息一份,一起交给法院,拿到一张诉讼受理通知书。
4、回去等消息
一般过几天,法院会给双方各打几个电话,试图调解,有时会成功,有时不成功,如果对方就是个无赖,不肯调解,调解无效,等15天以后开庭。
在这个等待过程中,法院会和保险公司沟通,一般保险公司如果不愿意进入开庭环节,会让法院开一个协助办理函,把复印的材料盖上章以后邮寄给对方保险公司专门处理诉讼问题的人,对方收到以后,会立刻把钱打到法院,之后法院通知你去拿钱。
基本上不用自己管什么,就是要跑几趟法院。
另外,法院通知去拿钱的时候,数额小的一般是现金,数额大的可能是支票,不过你也可以要求现金,法院财务如果有足够现金一般也会直接给现金你,这样省得自己还要跑一趟银行。拿钱的同时,书记员还会要求你写一份撤诉申请(她会教你写),签字。过两天,会收到一张法院法律文书特快专递,也就是一份民事诉讼裁决书,内容大致就是什么案子,保险公司已经赔付,原告撤诉之类的,其实就是法院为此案划上一个句号,走一个法律形式。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不足的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保险赔偿不足的怎么办
1、交通事故保险赔偿不足的由侵权人给予赔偿。当事人在事故后追责可以将责任方和承保公司一同向法院提起诉讼,承保交强险的公司需要在责任范围内赔偿后,不足的部分需要由侵权人进行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交通事故赔偿举证材料有哪些
1、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经过、原因、时间、地点的书证、物证;
2、医疗部门的所有诊断证明、处方、病历及各项医疗费用单据,包括挂号费、检查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3、有关部门指定的医疗部门就诊的证明;
4、单位出具的垫付医疗费用证明、误工损失证明;
5、医疗部门出具的陪护证明、转院证明、病休证明;
6、就医交通费用单据;
7、交通管理部门有关事实及责任的认定。
撞死3人保险不够赔怎么办
一、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顺序如下:
1、先由承包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不足部分,由承包商业三者的保险公司予以赔偿。
3、这两个保险仍不够赔偿的,才由肇事者承担赔偿。受害方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期限为两年。法院在用尽所有执行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法院会中止执行,待对方经济状态有所改善后,可以向法院再次申请执行。
二、撞死三个人,涉嫌触犯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要划清交通肇事罪与非罪的界限。应着重把握以下两个方面:
1、是要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失。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有过失,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交通事故,则不存在罪过,因而不能认定是犯罪。
2、是要看行为人有无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了多大的危害后果。行为人必须因交通肇事造成一定的后果,且对该后果负责的条件下,才能构成交通肇事犯罪。比如,如果行为人的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某种危害结果,但既没有违法交通管理法规,主观上也不具有过失,则应当属于交通事故中的意外事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少赔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少赔怎么办
1、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少赔处理如下:
(1)可以先和保险公司进行协商;
(2)到当地保监局投诉;
(3)走诉讼途径,通过法院调解等,由保险公司在强险范围内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二、交通事故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交通事故证据材料;
3、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4、还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车祸保险赔护理费比实际少140元怎么办?
车祸保险赔护理费比实际少140元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车祸理赔标准,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理赔太少时,人们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
车祸误工费保险公司赔的太少怎么办
1.如果保险公司对车祸损失的时间赔付太少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具有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方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1)一是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2)不足部分由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保商业三险的保险公司赔偿;
(3)仍有不足的,侵权人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可以先要求交强险和第三方责任商业险赔付,剩下的由你来承担。
二、特点
1.受害者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大不相同。
客观存在的差异决定了不同受害人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损失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的依据不同。
由于不同的行业和工作,受害者是否就业,收入方式不同,计算误工费的依据因人而异。
3.它有一定的可演绎性。
一般来说,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的一定时间内能够正常工作并从劳动中获得收入为基础。至于这一时期可能的收入,只能根据一定的客观数据来计算,排除影响其收入的不利或有利因素。
三.时间计算
1.非持续性延误
这一损失工作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者继续因受伤和残疾而失去工作。这种误工的时间,从他受伤误工的那一天起算,一直到确定伤残的前一天。
3.受害者因受伤而死。
从侵权开始到被害人死亡结束(或因被害人死亡未计算部分误工费,预期收入已由死亡赔偿金补偿)。
四.包含的项目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班费等。
2.误工费包括全职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补偿应以“实际减少”的收入为基础(差额补偿原则)。
例如,当受害人是某些单位的员工时,当他/她因受伤而失去工作时,单位不得扣留他/她的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为经营者时,不包括其已丧失的商业利益损失。
因为商业利益不是简单地由经营者的劳动创造的,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但是,企业经营者在不能工作期间,聘请与自己能力相当的人管理企业或者财产所发生的费用,应当作为损失的时间予以补偿。
事故发生后,受害人无法继续工作,因此也会造成受害人有一定的经济损失。事故责任方也要赔偿损失的时间。计算损失时间时,将根据受害人的平均收入和损失时间的具体时间来确定。如果双方对损失的时间有争议,也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解决。
百万购车补贴
车祸误工费保险公司赔的太少怎么办
车祸误工费保险公司赔的太少怎么办
如果发生车祸后保险公司赔偿误工费太少可以由事故责任方来承担。当发生了交通事故后是有可能对当事人的工作和生活造成诸多的不便,所以事故的责任方也是需要承担医疗费用的赔偿以及误工费用的赔偿,当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内的金额后仍然不足则由事故人承担。
一、车祸误工费保险公司赔的太少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您可以要求交强险以及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先进行赔付,剩余不足的部分才由您承担。
二、特点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
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
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
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
三、时间计算
1、非持续性的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
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
四、包含项目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
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
保险公司理赔太少怎么办
起诉保险公司。
如何起诉保险公司:
1.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保险公司:保监会一直强调要重视被保险人的利益,对恶意拖赔的违法违规现象必须查处。
2.如果所在地没有保监局,可以向保险行业协会投诉。
3.与保险公司协商无果,涉案金额较大且证据确凿的,可以让法院提起诉讼,投诉保险公司,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温馨提示:遇到问题,可以先与保险公司协商,协商无果再投诉。
拓展资料: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注意事项:
1、切忌先修理后报销
一些车主在出险后为了节省时间和麻烦先找修理厂,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实际上,车主如果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开始修理车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由车主自己承担。
2、委托修理厂理赔需慎重
一些车主为了方便,发生事故后不与保险公司直接联系,而是将理赔委托给较为熟悉的修理厂。此行为风险很大,有的修理厂会让车主走一些“歪门邪道”以达到赔付目的,而这些“歪门邪道”如果被保险公司查实,车主不但需要自己承担责任,还会在保险公司留下不良记录。
3、不计免赔范围有限制
即使投保了不计免赔险,车主不一定就能获得全额理赔。保险公司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会对一些特定的事故定出单独的免赔率,这些免赔率不属于不计免赔范围。如多次出险、超范围行驶和理赔证件不全等,保险公司一般会加扣免赔率。不计免赔险是附加险,主要针对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主险,对于自燃险、玻璃单独破损险等附加险,不计免赔险并不起作用。
4、不要随意包揽事故责任
有的车主认为有保险公司赔付,因此将所有的责任全部承担。实际上,保险公司根据车主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