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事故的责任划分(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事故的责任划分比例)
机动车撞行人责任划分标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分配原则: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有过错的一方负主要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事故,非机动车/行人无过错时,机动车负全部责任;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时,机动车负部分责任;非机动车/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机动车不承担责任。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责任方承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行人碰撞事故的法律责任界定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机动车与行人发生碰撞事故时各方的责任进行明确划分的规定。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一般情况下,机动车与行人碰撞事故中,机动车驾驶员应承担主要责任。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如行人违反交通规则、闯红灯等,行人也可能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法律责任界定的目的是保护行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利益,促进交通秩序的维护。在实际应用中,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综合考虑各方的过错程度和损害情况,进行责任的划分和赔偿的确定。
因此,机动车与行人碰撞事故的法律责任界定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需要依法公正地进行判定和处理。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章 赔 偿
第三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有关临床诊疗指南,抢救、治疗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
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事故的责任划分
机动车和行人之间发生的车祸一般是机动车一方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的,可是,如果能有证据证明行人存在着重大过错的,类似于行人闯红灯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机动车驾驶员的法律责任,但即便是行人违章,也不能全部免除机动车一方的法律责任。
一、机动车与行人车祸责任怎么划分?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多长时间?
1、根据《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一般情况下交警部门应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于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的证据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警部门一般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前,都要组织双方进行听证。听证活动中一是要围绕事故有关事实进行确认,二是听取双方对事故责任的意见。所以,当事人要十分重视听证活动,要尽量事前做好充分准备,提前到交警部门查阅事故材料,查清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有理有据地说明本方的意见。如果自己没有经验,可以事先找有经验的律师咨询,或委托律师代为参加听证。
3、交警部门划分事故责任,一般应根据形成事故的原因力、原因力是否是行为人过错形成的、各方过错在原因力中的作用来确定事故责任。但实践中,许多交警并不是首先考虑形成事故的原因力,而是单单以各方的违章严重程度、违章的多寡来认定,往往形成事故责任的划分偏差。所以,听证活动中当事人应围绕事故原因力说明或辩论。
4、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主要、同等、次要、无责五种。
在任何情况下开车上路都是要始终把别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的,机动车驾驶员在开车的过程当中必须要具有前瞻性,对于可能出现的行人要提前做好刹车的准备。有驾驶证是一方面的,合格的驾驶技术是需要日积月累逐步总结的。
机动车与行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同等责任时如何确定责任?
机动车与行人 发生交通事故 ,双方同等责任的,可以按照机动车百分七十,行人百分三十的责任来主张权利。 依照《 交通安全法 》76条第二款之规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 、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方 承担赔偿责任 。当有证据证明非 机动车驾驶人 、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其中包括了同等责任的情形。 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同等责任的情形下,既然按规定应当减轻机动车方的责任,那么这个减轻数额是多少呢?对此,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并因此授权于地方法院自主决定。一般而言,此时对于机动车的减轻比例在以下范围内进行,结论:当出现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减轻机动车赔偿比例在30%至40%之间,也即机动车方需承担60%--70%的赔偿数额。
交通事故行人责任如何划分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的责任是由交警来划分的,交警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来作判断。行人骑自行车在机动车道逆行与机动车发生事故,因为自行车驾驶人逆行属于违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所以自行车驾驶人本身要付主要责任,但如果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机动车也许要负事故的次要责任,造成人员伤亡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具体需要交警部门做出责任认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七条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发生交通事故,行人违章全责,机动车没责任为啥还要赔10%?
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即便机动车没有责任,也需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不是说有错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没有过错为何也要承担赔偿责任?难道因为行人没有开车的富有,谁穷谁有理吗?在我们的现实生活,持有这些疑问的人很多,今天就给大家聊一下这个问题。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一条争议非常大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这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即便行人或者非机动车全责,机动车没有责任,也需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实践中,法院一般会直接判决机动车承担10%的赔偿责任。
要想说清法律为何这样设置,就会涉及到法律规则的形成、过错归责原则的确立、国际通行惯例的引用等等,涉及面很广很复杂,今天我们就从朴素的公平正义观来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步行上路是“天权”,汽车上路是“霸权”
我们从远古走来,在路上步行是公众的天然权利。大家都在路上步行,突然有人弄出个大铁疙瘩,开到本已拥挤路上,不但占用多人行走的路面,还危及路人的生命安全,这肯定对于其它路人来讲,是不公平的,就像汽车刚刚问世,英国就制定出了《红旗法案》,限制了汽车上路霸占路权的行为。1865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一部《机动车法案》,后被人嘲笑为《红旗法案》。其中规定:每一辆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由3个人驾驶,其中一个必须在车前面50米以外做引导,还要用红旗不断摇动为机动车开道,并且速度不能超过每小时4英里(每小时6.4公里)。
在行人与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与汽车可能毫发无损,但行人受到的伤害就严重多了, 甚至可能失去生命。所以说,汽车上路违背了大家步行的天然权利,就要承担更多的侵权责任,使机动车驾驶员承担更多的注意义务,以此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不违章并不代表驾驶员绝对无过错
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在认定双方责任时,依据的是客观证据,并不一定十分的准确。驾驶员未被交警认定存在事故责任,不代表其绝对无过错。比如说,驾驶员在道路交通上正常行驶,如果发现行人横过马路,虽然是行人违章,但仍然要求紧急制动措施,防止撞上路人。如果驾驶员当时走神,未能及时发现路人呢?如果发现了,没有及时采取紧急制动措施呢?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交警是无法发现驾驶员当时的主观心理状态的,也很难认定驾驶员的责任。作为被撞的行人,更难以举证证明当时驾驶员曾经走神或者犹豫了下才采取措施。所以,不能以驾驶员没有被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就认为其绝对无过错。
三、法律指引公众向善
如果简单认为机动车没有被判负责,就无需做任何赔偿,那么就相当于赋予了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对违章路人生杀予夺的大权,那会造成非常可怕的后果。法律应当是引人向善,规定机动车无责的情况下,也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有利于消弭这种危险倾向的发生。
四、规定机动车无责赔偿10%,并不会增加机动车过高的负担。
机动车最起码的都要购买有交强险,而机动车一方承担的10%赔偿责任,首先是由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才由车主或者商业险赔偿,所以说10%的赔偿责任对于机动车一方并不太大的负担。
机动车与行人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赔偿比例划分
机动车与行人交通事故同等责任的机动车承担60%的赔偿责任,行人承担百分之四十的责任。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按责任的大小来确定赔偿,同时在赔偿的时候也会按此事故不同的因素来进行协商处理,只要双方有主责任和次责任之分,那么双方在赔偿的时候也会按各自的责任来进行承担。
交通事故有人伤对方全责该怎样处理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行人在机动车道被撞责任怎么划分
现如今,经常发生一些行人在机动车道被撞的交通事故。无疑,这种情况下行人是违反了交通规定了,因为一般情况下行人是不能到机动车道上去的。那么行人在机动车道被撞责任怎么划分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行人在机动车道被撞责任怎么划分
我国承担法律责任的原则是根据事件的过错方是谁来进行划分,根据道路安全法规定,行人不得在除人行横道绿灯的时间外进入机动车道。
如事件的主要过错方在行人,而机动车的话如果也有违反规定驾驶和信号指示灯的话,那么机动车驾驶承担主要责任。
如事件的主要过错方在行人,而机动车的未违反相关规定驾驶和信号指示灯的话,那么机动车驾驶承担50%责任(最新交规规定机动车通行要注意瞭望避让行人);
如事件双方都没有责任的话,那么机动车驾驶承担人道主义责任负责赔偿行人医疗和工伤等费用。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1、不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一般应自勘查现场之日起3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经批准,可以延期10日。若还需延长,须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3、“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第五十条规定,交通警察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七日内,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破获案件后七日内,需要检验、鉴定的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三日内,向交通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提交“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六十条
交通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应当在二日内对“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进行审核;对复杂、疑难案件,交通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专家小组研究....审核:
第六十一条
对“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经审核同意后,交通警察应当按照规定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相关证据,说明认定的理由和依据,宣布交通事故认定结果,并将“交通事故认定书”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对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当事人记录在案。
看完上文的内容后,相信大家都已经清楚,要是行人在机动车道上被撞的话,那么需要根据双方的一个过程来划分交通是责任。不过,无论是怎样的情况下,机动车驾驶人都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网站的在线律师,我们会尽力帮助你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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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过马路没走人行道被撞伤,划分责任时具体应该承担多少责任?
一般要求机动车方负本事故的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但如果机动车一方有办法证明行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机动车方的责任。也就是说只有证明行人有责任才能减轻机动车的责任,无法证明的,那么只能有机动车方承担。
法律分析
当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一般机动车要承担大部分责任,行人虽然没有走斑马线,但是按法律规定机动车还需尽到避让的义务。如果机动车已经采取避让措施,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也会导致事故发生的,那么说明行人也就存在过错,交警会根据过错来判定双方具体的责任。最好是协商解决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再报交警处理。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机动车需要承担责任。但如果机动车一方有办法证明行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机动车方的责任。也就是说只有证明行人有责任才能减轻机动车的责任,无法证明的,那么只能有机动车方承担。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事故就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处理,需要进行责任的认定。对于这方面交警会根据现场进行判定责任划分,然后进行协商赔偿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功依法可以进行相应的法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行人与静止的机动车发生事故如何定责
法律分析: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全部赔偿,对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当前规定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