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几点释放拘留人(拘留10天一般几点放出来)
拘留所一般是几点放人
法律分析:拘留所放人一般没有特殊情况是上午十点之前就放出来了,拘留所工作人员一般是早上八点半上班,放出来的时候要在门卫处登记搜身,不准带任何不是属于自己的东西、搜身就是预防他帮同监室人带书信之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从拘留所出来一般几点
法律分析:拘留所放人都是正常工作时间,一般在上午进行。一般是9点以后10点以前,个别在下午1:00-1:30还放一批。服刑期满,看守所应当按期释放,发给刑满释放证明书,并告知其在规定期限内,持刑满释放证明书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登记手续;有代管钱物的,看守所应当如数发还。通常在早上八点以后至下午的五点以前办理了相关手续后,即可释放。具体时间各地有所区别。
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 第三十条 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拘留十五天一般是几点放人
视情况而定:
1、拘留十五天,在拘留期满后,一般情况下应当立即放人。
2、但如果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如果在拘留期间在没有司法行政文书继续执行拘留措施,那会在15天满期后的早上八点准时释放羁押人员,拘留所工作只看拘留时限,时间一到没有收到继续关押的法律文书,拘留所就自行解除拘留措施了!
拘留分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都是公安机关采取的,但采取的依据不同。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具体区别如下:
1、法律性质不同。行政拘留(又称治安拘留)尽管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处罚,但也只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而刑事拘留是在刑事诉讼中为了保障诉讼顺利进行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制裁手段。
2、行政处罚的对象主要是违反治安管理,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刑事拘留的对象则是触犯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分子。
3、适用的目的不同。行政拘留的目的是通过这种处罚手段来惩罚和教育违法者;刑事拘留的目的在于防止或制止现行犯、重大犯罪嫌疑分子逃避或妨碍刑事诉讼活动。
4、适用机关不同。行政拘留只能由公安机关适用,而刑事拘留的决定权在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5、羁押期限不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5天,违法行为人的多个处罚合并执行时,最多拘留20日;一般案件的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包括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期限),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最长是37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拘留7天一般几点放出来
拘留7天一般是9点以后10点以前放出来,个别在下午1:00-1:30放。
拘留所放人都是正常工作时间,一般在上午进行。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如果是行政拘留,《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是7天,到期就可以出来了。如果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
需要了解的是,拘留不会留案底,所谓拘留指的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属于犯罪记录的案底,但是,被行政拘留的记录在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应当是可以查询到的,对报考公务员以及特殊部门雇员的当事人的政审环节可能造成不利影响。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无法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对于移民,出国等方面,可能会有一定的影响,请大家一定要遵纪守法!
总而言之,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并罚时最长20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拘留所什么时候放人
拘留所的放人的时间一般是关押期满后的第二天,早上8:30干警上班后办手续,签字,领取物品和劳动报酬,一般9:00放人,个别在下午1:00-1:30还放一批。人多的话,排队晚点。但已关押期满的,当天必须全部释放。
一、看守所放人流程是分为两种情况:
执行严格的拘留所,按照规定拘留天数,执行几点进,几点出的原则。也要看拘留所的具体规定,有的拘留所是上午放人。几点进几点出对于小型拘留所也许可行,但是对于每天进出好几十人的大型拘留所没有办法执行的,而且拘留一般都是晚上送来的多,晚上甚至深夜放人也容易造成其他危险。执行比较灵活的拘留所,一般选择在白天。拘留十五天的,第16日的上午解除拘留。因为根据法律的规定,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天。
二、什么情况被拘留人在解除拘留时拘留所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单位移交被拘留人?
1、依法被决定驱逐出境、遣送出境的;
2、依法被决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3、依法被决定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的;
4、依法被决定采取强制性教育矫治措施的。
综上所述,拘留所的的放入时间是正常工作时间,一般在上午进行。在日常生活中应当遵纪守法,避免被拘留,对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拘留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拘留所条例》第三十条
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拘留一般几点放人出来
法律主观:
被拘留人期满释放的具体时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法律规定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实践中惯例一直是上午上班后释放并办理释放手续。具体时间可向拘留所打电话咨询。《拘留所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法律客观:
《拘留所条例》第三十条 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拘留所几点放人的流程是什么
拘留所的放人的时间一般是关押期满后的第二天,早上8:30干警上班后办手续,签字,领取物品和劳动报酬,一般9:00放人,人多的话,排队晚点。但已关押期满的,当天必须全部释放。看守所放人流程是分为两种情况:
1、执行严格的拘留所,按照规定拘留天数,执行几点进,几点出的原则,比如说当事人前天中午一点进去,然后拘留两天就是今天中午一点出来 ;
2、执行比较灵活的拘留所,一般选择在白天。
《拘留所条例》
第三十条
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第三十一条
被拘留人在解除拘留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单位移交被拘留人:
(一)依法被决定驱逐出境、遣送出境的;
(二)依法被决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依法被决定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的;
(四)依法被决定采取强制性教育矫治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