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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手术后多久可以做伤残鉴定(1—10级伤残赔偿价格表)

2023.09.19 984人阅读
导读: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伤二次手术后多久伤残鉴定一

法律分析:在工伤认定完,二次手术工伤伤残鉴定时限在事发后六十天以内提出。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会在二十日内给出鉴定结果。伤者可以依照鉴定标准索要相应的的工伤待遇。工伤不同于其他人身伤害。工伤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经法定程序认定为工伤.因此,发生工伤后,依法进行工伤认定非常重要 。需要强调的是,应当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谨慎侍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祥吵遇。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孝慧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二次手术后多长时间可以申请劳动伤残鉴定?二

1、二次手术之后,病情稳定就可以去申请伤残鉴定。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镇派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御亏贺到空橡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摔伤了2年期间做了两次手术还可以做工伤鉴定吗?期间都没有做过工伤鉴定,并且第二次手术已经过了一年三

是的,饥塌可以做工伤鉴定。在摔伤后,尽快进行工伤鉴定是很友肢茄重要的,因为工伤鉴定能够证明摔伤的原因、程度和治疗方案。如果您在摔伤后没有及时做工伤鉴定,可以在第二次手术好察后再进行工伤鉴定,只要您的工伤符合法定工伤条件即可。

需要二次手术的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四

法律分析:一般医疗终结3个月以后就可评定伤残了,但是有的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情况确定。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条 当事人涉嫌犯罪的,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好缓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扣押机动车驾驶证等与事故有关的物品、证件,并按照规定出具扣押法律文书。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对扣押的机动车驾驶证等物品、证件,作为证灶拿据使用的,应当随案移送,并制作随案移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交人民检察院。对于实物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待人民法院作出生隐袜搭效判决后,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依法作出处理。

二次手术与伤残鉴定的关系五

二次手术与鉴定没有关系,鉴定结论如果有变化,可以在一定期限内重新鉴定。二次手速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伤残鉴定,申请伤残鉴定需要先向鉴定委员会提交申请材料,然后根据安排进行鉴定。接受伤残鉴定者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进行伤残鉴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

2、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注意:受害人在做伤残鉴定时,最好是在起诉后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鉴定,以避免保险公司等被告提出程序性问题,耽误你的时间,影响你权利的保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闹轮旦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液扰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桐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需二次手术的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最好?六

一般医疗终结3个月以后就可评定伤残了,但是有的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情况确定。根据2004年4月30日公安部令第70号发布,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源链《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纳余。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洞裂滚,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需二次手术的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对伤者有利?七

第二次手术后,情况稳定可以去申请残疾鉴定。第二十五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接到分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工作能力鉴定申请后,从专家组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三名或者五名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分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对受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作出结论; 必要时,可以委托合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诊断。分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改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余歼备鉴定结论不满意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省、自治地方、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重新鉴定申请。省竖毁、自治地方、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还要做二次手术,做伤残鉴定是什么时候做八

伤残鉴定是以人体功能丧失程度或以是否遗留有后遗症为主要依据的司法鉴定。该鉴定项目是交通事故、劳务受害等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中最为常见的司法鉴定项目,其是计算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项目的重要依据。同时恰当的鉴定时机对于鉴定的评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伤残鉴定是依枯拆侍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2鉴定时机:应在原发性损伤御迹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终结治疗或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一、以下损伤应当及时鉴定

对内脏器官损伤,如脾脏、肾脏破裂摘除没吵或者修补术后;

肝、胰腺、肠等破裂修补、部分切除等;

肢体、眼球、耳廓等损伤;

肋骨骨折。

二、至少在损伤3个月后进行鉴定

对于四肢长骨骨折(至关节功能障碍);

足附骨骨折至足弓变形;

骨盆骨折后致畸形愈合;

肋骨骨折后畸形愈合

体表疤痕形成等情况。

三、至少在损伤6个月后进行鉴定

适用于周围神经损伤及周围神经损伤导致的大小便功能障碍、听觉及神经功能障碍、性功能障碍等;

脏器损伤后引起的功能障碍等。

四、至少在损伤9个月后进行鉴定

适用于中枢和周围神经损伤引起的肢体瘫痪。

五、至少在损伤后12个月后进行鉴定

对于肢体长骨骨折并发骨髓炎、骨不连;

中枢神经系统重度损伤后,遗留的四肢瘫;

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

另外,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2鉴定时机: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终结治疗或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的规定,如果四肢损伤手术后关节部位有必须取出的内固定物未取出,不属于终结治疗,因此需要二次手术取出内固定物后,再进行鉴定。

综上可见,对于受害人、保险公司、侵权方来说,掌握事宜的鉴定时机对最终的伤残等级,赔偿数额的准确计算,有着重要意义。申请鉴定早了,鉴定机构不予受理,迟了可能构不成伤残等级或者级别较低。

二次手术后能做工伤认定吗九

法律分析: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伤残鉴定,申请伤残鉴定,需要先向鉴定委员会提交申请材料,然后根据手历山安排进行鉴定,二次手术与鉴定没有关系,鉴定结论如果有变化,可以在一定期限内重新鉴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烂友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毕中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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