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
发生仅造成财产损失交通事故且双方无争议
一、交通事故事实无争议怎么处理
(一)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二)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三)各方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对于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可以先行书面记录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后撤离现场。不即行撤离现场或者只有一方当事人发生的交通事故,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候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向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或者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可以由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对交通事故实施快速处理。
二、交通事故有争议时怎么处理
(一)如果撤除现场后,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有争议的,立即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二)要求调解的,当事人必须共同请求调解,交通警察当场对财产损失的确定、当事人过错及承担的赔偿责任、赔偿方式等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当场送达当事人。
(三)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拒绝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签名的以及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当场送达当事人。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持《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由事故发生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各方应承担的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书,在法律上只是一份证据,当事人不能提出行政复议,但是,根据公安部16项便民措施,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结束后,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果。
一些当事人,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后,迟迟不去领取和签字,以为就不生效,这是毫无意义的。
因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证据,当事人也可以在诉讼中对该交通事故认定书这一证据提出异议,是否采纳,由法院最后决定。根据审判实践,交通事故认定书一般很难被法院推翻。
责任认定对当事人非常重要,因为这牵涉到以后的赔偿。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伤者或死亡家属聘请律师或专业人士,介入事故责任认定更好地维护其合法权益。
发生仅造成财产损失交通事故,且双方无争议,但其中一方损失严重不能移动的可以自行解决吗?
发生交通事故并不可怕,但我们要知道发生交通事故后的正确处理方式。
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知情的交警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因抢救受伤人员遍布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4、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伤亡,当事人对事故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立即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赔偿事宜。
5、不进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6、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损坏公共财产由哪个单位
一、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损坏公共财产由哪个单位处理
1、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损坏公共财产由交警部门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后,撞坏公共财物的,当事人要报警,由交警到现场进行调查后,确定事故责任,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超出限额部分由责任人进行赔偿。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同时报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轻微交通事故不撤离现场如何处罚
法律分析:轻微交通事故不撤离现场处以200元罚款。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