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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伤残鉴定等级划分标准(车祸伤残鉴定等级划分标准最新)

2023.09.18 439人阅读
导读:(2)二级伤残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伤人员的颅脑、脊髓、四肢、头面部、颈部、腹部等损伤,致使脑、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严重障碍,并导致受伤人员的各种活动受限,日常生活随时需要有人帮助、不能工作等危害后果,具体评定标准如下:(1)一级伤残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伤人员的颅脑、脊髓、四肢、面部、颈部、腹部等损伤,致使脑、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特别严重障碍,并导致受伤人员的活动能力丧失、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等危害后果。

发生交通事故后,是否构成伤残,应该进行伤残鉴定,我国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共分为10级。

车祸伤残鉴定等级划分标准一

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鉴定:

1、要求事故处理大队出具鉴定的介绍信,按介顷做档绍信上写明的鉴定机构去鉴定,这种方式便捷和有效。

2、自己联系鉴定机构,一般大型医院或医药大学都有鉴定中心。 实际鉴定结果出来后,可以根据事故责任划分以及该结果索要赔偿。法律依据:具体评定划分标准如下,一共10级:

1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 明显职业受限; d. 社会交往困难。

4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 职业种类受限; d.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 b. 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 社会交往贫乏。

6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降低; c. 不能胜任原工作; d. 社会交往狭窄。

7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 不能从事复杂工作; d. 社会交往能力降低。

8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远距离活动受限; c. 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 d. 社会交往受约束。

9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0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活动能雀乱力轻度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具体的伤残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赔偿金和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赔偿年限主要是指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胡岩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车祸伤残鉴定等级划分标准二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分为10级,车祸1—10级伤残,是根据由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严重程度从重到轻区分,一般伤者在治疗出院后的3个月就可以进行伤残鉴定。车祸伤残等级鉴定标准都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分为十个等级,从一级伤残到十级伤残。伤残属于哪一个等级都要根据身体各部位的具体受伤情况进行判定,必须由专业的鉴定机构来进行判定,不同等级的伤残赔偿金额也不同。而鉴定伤残程度的前提下,必须是等伤者康复后才能进行。

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1)一级伤残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伤人员的颅脑、脊髓、四肢、面部、颈部、腹部等损伤,致使脑、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特别严重障碍,并导致受伤人员的活动能力丧失、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等危害后果。生活自理范围包括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簌;自我移动。

(2)二级伤残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伤人员的颅脑、脊髓、四肢、头面部、颈部、腹部等损伤,致使脑、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严重障碍,并导致受伤人员的各种活动受限,日常生活随时需要有人帮助、不能工作等危害后果。

(3)三级伤残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伤人员的颅脑、脊髓、四肢、头面部、颈部、腹部裤老等损伤,致使脑、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较严重的障碍,并使受伤人员不能完全独立,需经常有人监护以及明显的职业受限等危害后果。

(4)四级伤残的评定标准与三级伤残的评定标准在损伤种类方面基本轿纯好一致,但规定的受伤人员的伤情种类不一致,器官功能障碍的程度较三级低,而且受伤人员伤残等级划分依据也不一致。

(5)五级伤残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伤人员的颅脑、脊髓、四肢、面部、颈部、腹部等损伤,致使脑、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一定程度的障碍,并使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以及需要明显减轻工作等危害后果。

(6)六级伤残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伤人员的颅脑、脊髓、四肢、面部、颈部、腹部等损伤,致使脑、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一定程度的障碍,并使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的需要帮助,以及不能胜任原工作等危害后果。

(7)七级伤残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伤人员的颅脑、脊髓、四肢、面部、颈部、腹部等损伤,致使脑、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一定程度的障碍,并使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的需要帮助,以及不能胜任原工作等危害后果。

(8)八级伤残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伤人员的颅脑、脊髓、四肢、面部、颈部、腹部等损伤,致使脑、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一定程度的障碍,并使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以及社会交往受约束等危害后果。

(9)九级伤残是指道路交通事闭铅故造成受伤人员的颅脑、脊髓、四肢、面部、颈部、腹部等损伤,致使脑、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较轻程度的障碍,并使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以及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等危害后果。

(10)十级伤残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伤人员的颅脑、脊髓、四肢、面部、颈部、腹部等损伤,致使脑、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轻微程度的障碍,并使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以及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等危害后果。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车祸伤残鉴定等级划分标准三

车祸伤残等级鉴定标准都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分为十个等级,从一级伤残到十级伤残。伤残属于哪一个等级都要根据身体各部位的具体受伤情况进行判定,必须由专业的鉴定机构来进行判定,不同等级的伤残赔偿金额也不同。而鉴定伤残程度的前提下,必须是等伤者康复后才能进行。

具体交通事故评残标准如下:

1、一级伤残: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活动能力完全丧失。

2、二级伤残: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各种活动受限。

3、三级伤残: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要经常有监护人,明显的职业受限。

4、四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职业种类明显受限,时常需要帮助。

5、五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明显减轻工作,有时需要有监护人。

6、六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以及不能胜任原工作,并且条件性的需要帮助。

7、七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是也能部分代偿,对于较复杂的工作不能够胜任从事,长时间的活动会受到限制。

8、八级伤残: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能够从事复杂的工作,社交能力受到约束。

9、九级伤残: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都下降,社交能力大部分受限。

10、十级伤残: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社交能力部分受限。

车祸伤残鉴定等级划分标准四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如下:

1、一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

2、二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3、三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4、四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脑脊液漏伴有-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面部中度毁容;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等更多内容;

5、五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多项者;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脊柱骨折后遗30度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以电生理检查为依据)等更多内容;

6、六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度畸形伴根性神经病(神经电生理检查不正常);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亩岁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等更多内容;

7、七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烧伤后-骨全层缺损≥30cm2,或在硬脑膜上植皮面积≥10cm2;颈部瘢痕挛缩,影响颈部活动;全身瘢痕面积≥30%;面部瘢痕、异物或植皮伴色素改变占面部的10%以上等更多内容;

8、八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双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面部烧伤植皮≥1/5;面部轻度异物沉着或色素脱失;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等更多内容;

9、九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等更多内容;

10、十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器官部分缺损,形迅拍睁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办理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贺念,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伤残等级鉴定是在受伤者出院伤情稳定后申请,由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来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车祸伤残鉴定等级划分标准五

法律主观:

交通事故10级伤残鉴定标准不再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而是适用2017年实施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对于10级伤残,《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规定的鉴定标准包括以下部分: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2、头面部损伤;3、颈部及胸部损伤;4、腹部损伤;5、盆部及会阴部损伤;6、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7、体表及其他损伤。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第五部分的雀塌规定,十级伤残包括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等七个部分的损伤,顷激圆每部分都有相对应的具体的鉴定标准。

法律客观: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5.10.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1)精神障碍或者轻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轻度受限;(2)颅脑损铅袜伤后遗脑软化灶形成,伴有神经系统症状或者体征;(3)一侧部分面瘫;(4)嗅觉功能完全丧失;(5)尿崩症(轻度);(6)四肢重要神经损伤,遗留相应肌群肌力4级以下;(7)影响阴茎勃起功能;(8)开颅术后。

车祸伤残鉴定等级划分标准六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划分标准是:通樱链高过司法鉴定机构认定,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唤闹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等级。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

所需资料编辑

无论通何种委托方式,伤者都要提供相关材料。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是否完整、充分、真实,直接关系到司法鉴定机构是否会受理。材料越充分、完整越有利于司法鉴定机构对伤者的伤情做出公平、公正、合理的伤残级别。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若对治疗尚未终结或者出院的伤者,因调解需提供鉴定等级而提前做伤残鉴定的情况,应当在伤残鉴定委托书中予以说明)。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二条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脊尺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车祸伤残鉴定等级划分标准七

交通事故一级至十级的伤残评定标准如下亏让:

(1)一级伤残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伤人员的颅脑、脊髓、四肢、面部、颈部、腹部等损伤,致使脑、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特别严重障碍,并导致受伤人员的活动能兆宽力丧失、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等危害后果。生活自理范围包括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簌;自我移动。

(2)二级伤残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伤人员的颅脑、脊髓、四肢、头面部、颈部、腹部等损伤,致使脑、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严重障碍,并导致受伤人员的各种活动受限,日常生活随时需要有人帮助、不能工作等危害后果。

(3)三级伤残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伤人员的颅脑、脊髓、四肢、头面部、颈部、腹部等损伤,致使脑、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较严重的障碍,并使受伤人员不能完全独立,需经常有人监护以及明显的职业受限等危害后果。

(4)四级伤残的评定标准与三级伤残的评定标准在损伤种类方面基本一致,但规定的受伤人员的伤情种类不一致,器官功能障碍的程度较三级低,而且受伤人员伤残等级划分依据也不一致。

(5)五级伤残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伤人员的颅脑、脊髓、销猜局四肢、面部、颈部、腹部等损伤,致使脑、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一定程度的障碍,并使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以及需要明显减轻工作等危害后果。

(6)六级伤残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伤人员的颅脑、脊髓、四肢、面部、颈部、腹部等损伤,致使脑、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一定程度的障碍,并使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的需要帮助,以及不能胜任原工作等危害后果。

(7)七级伤残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伤人员的颅脑、脊髓、四肢、面部、颈部、腹部等损伤,致使脑、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一定程度的障碍,并使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的需要帮助,以及不能胜任原工作等危害后果。

(8)八级伤残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伤人员的颅脑、脊髓、四肢、面部、颈部、腹部等损伤,致使脑、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一定程度的障碍,并使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以及社会交往受约束等危害后果。

(9)九级伤残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伤人员的颅脑、脊髓、四肢、面部、颈部、腹部等损伤,致使脑、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较轻程度的障碍,并使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以及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等危害后果。

(10)十级伤残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伤人员的颅脑、脊髓、四肢、面部、颈部、腹部等损伤,致使脑、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轻微程度的障碍,并使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以及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等危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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